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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夫妻離婚索回互贈平板、手機 友人打抱不平PO網公審觸法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天前 • 發布於 2天前

公親變事主!黃姓男子因看不慣友人與前妻離婚後,雙方原說好要把以往互贈的平板和 iPhone 16手機,由男方補差價6千元給前妻,但後來前丈母娘有意見,拿回手機後,平板卻沒同時交還給男方,黃男替友人抱不平,上網po文指友人前妻與母親是「詐騙母女檔」,彰化地方法院依誹謗罪,將黃男處拘役20日,如易科罰金需罰2萬元。

判決指出,黃男(21歲)去年9月在IG帳戶po限時動態,替朋友打抱不平,指出「男生買平板送女生處理工作上的事,女生也買 iPhone16 給男生,分手後男生拿6千元給女生當作補手機的錢,女方同意了….」,但女方媽媽卻有意見,說要拿平板換回手機,男方答應,但給女方的6千元也應拿回,雙方都同意,後來「女方媽媽出來講說手機先給他們,晚點平板跟錢會還給男方,6千是拿到了,但平板沒拿到」。

黃男po文說「平板沒多少錢,這樣也要拼?這什麼詐騙母女檔?家裡還開宮廟的?神明知道你們會騙人嗎?」,還把po文標記女方的IG,讓女方覺得名譽受損,倍感壓力而報警。

法官認為黃男把雙方紛爭與私德和公共利益無關事項po上網,傳述足以毀損告訴人名譽之不實事項,雖黃男事後坦承犯行,但迄未能與告訴人達成和解或徵得諒解,因此依散布文字誹謗罪,處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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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姓男子為友人打抱不平,上網po文,彰化地方法院依誹謗罪,將黃男處拘役20日。記者林宛諭/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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