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同意開南大學、高中兩法人存續合併 「開南學園」開啟垂直整合、資源共享新紀元
教育部於民國115年10月1日同意「開南學校財團法人」與「財團法人開南大學」存續合併案,由開南學校財團法人為存續法人,合併後統一以「開南學校財團法人」為名,辦理開南高中與開南大學。此次法人整合,將兩校同源的教育傳承轉化為共同治理架構,為「開南學園」從高中銜接大學教育、落實資源共享與永續經營奠定重要基礎。
開南高中法人董事長顏文隆與開南大學法人董事長顏志光肩負兩校辦學使命,兩法人經共同決議,推動此次存續合併;整合的核心在於凝聚辦學方向、提升治理效率,使兩校在共同的教育願景下深化交流合作,將各自累積的教學經驗與發展優勢,轉化為支持學生學習及學校長遠發展的力量。
開南高中創校109年,長期培育工商專業人才與傑出企業家,參與臺灣產業發展及社會建設,形成深厚的辦學傳統;而開南大學創校26年,承接校友興學精神,將人才培育延伸至高等教育。兩校同源的歷史,使開南學園具有貫通不同教育階段的基礎;此次合併則進一步建立制度連結,讓共同理念獲得更有力的組織支持。
圖為開南前身「私立台灣商工學校」。圖:開南大學提供
面對少子化、生源減少及高齡化社會帶來的教育需求轉變,學校競爭力有賴清楚的發展定位與有效的資源配置。依循《私立學校法》一法人辦理多所學校的制度,合併後將由單一董事會統籌法人治理與整體發展方向,減少跨法人協調成本,提升決策效率,並在相關法令規範下,強化兩校交流合作與資源互補。
在共同治理架構下,兩校可進一步研議課程銜接、學術交流、專業探索及產學合作,結合高中教育與大學教學研究能量,拓展學生學習視野。透過有系統的合作規劃,讓資源共享具體反映在教學品質、學習支持與人才培育成果上,同時尊重不同學制的教育任務及發展特色。
此次教育部同意存續合併,是開南教育事業的重要里程碑。未來將以一致的辦學理念、明確的治理分工與持續的合作機制,凝聚董事會、師生及校友力量,將百年教育傳承與高等教育發展相互連結,提升整體辦學韌性與競爭力,朝向兼具教育品質、社會責任及永續經營能力的開南學園穩健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