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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辦控蕭旭岑收台商捐款卻未入帳 律師:簡直柯文哲私吞謝國樑母親捐款案翻版

新頭殼

更新於 04月14日03:17 • 發布於 04月14日03:17 • Newtalk新聞 |劉福全 綜合報導
馬英九基金會指出,蕭旭岑(右)違反財政紀律事證明確,收台商捐款卻未入帳,律師黃帝穎表示,蕭旭岑涉公益侵占罪,宛如柯文哲私吞謝國樑母親捐款案翻版。 圖:新頭殼資料照

Newtalk新聞

馬英九基金會13日召開臨時董事會,會後聲明指出,律師報告認為,前執行長蕭旭岑、王光慈違反財政紀律的重大事證非常明確,內部調查出現來源不明的「台商捐款」,但無入帳紀錄。對此,律師黃帝穎今(14)日指出,蕭旭岑涉公益侵占罪,宛如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私吞謝國樑母親捐款案翻版。

馬英九基金會爆出人事鬥爭風波,馬英九前幕僚、現任國民黨副主席蕭旭岑、王光慈遭解職,馬英九13日親自召開臨時董事會,他在會中提及,今年1月發現基金會運作已產生重大的財政紀律問題,令他痛心疾首。

出席的會計師也提出有關基金會的帳目調查報告,內部調查事證中,出現來源不明的所謂「台商捐款」,但並無入帳紀錄,若真有收受「台商捐款」,就有明顯違反財政紀律的確切事證。

對此,黃帝穎發文表示,基金會是公益財團法人,基金會的錢是公益款,任何挪用公款或擅自對外取得他人捐助基金會的款項入私帳,均涉犯刑法公益侵占罪。如馬辦調查蕭旭岑若收台商捐款基金會卻未入帳,涉犯公益侵占罪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

「蕭旭岑若如馬辦調查將涉公益侵占罪及背信罪,簡直柯文哲私吞謝國樑母親捐款案翻版」,黃帝穎指出,公益侵占罪的罪名與柯文哲侵占基隆市長謝國樑母親捐給民眾黨的200萬元等犯行,罪名相同。

再者,黃帝穎說明,基金會執行長屬於為他人處理事務的人,如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謀取不法利益,或損害委託人利益,違背職務行為,涉犯「背信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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