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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尊嚴是人權底限 不是對雇主的苛求

鏡報

更新於 03月27日22:20 • 發布於 03月27日22:20 • 鏡報
勞動部負責推動勞動人權,但在許多勞動角落,勞工的權益依然沒有辦法受到妥善的保護。圖/翻攝勞動部長洪申翰臉書

鐘志明 /獨立記者、勞權部落客

日前勞動部於例行業務報告中,統計自2022年《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簡稱災保法)上路以來,截至去年(2025)12月底為止,沒有替勞工投保災保及提早退保的裁罰件數共計9,845件,裁罰總金額高達新台幣1億9,000多萬。無獨有偶,尊嚴勞動修法聯盟近日也公布2025年違反勞基法前十大企業名單,第一名是長年霸榜王南山人壽,第二、三名則是航空業雙雄的長榮與中華航空,令人訝異的是號稱護國神山的台積電,竟然也榜上有名,位居第七名。

這兩則看似不相干的冰冷數據與報告,背後卻透露出台灣勞動人權長期缺乏勞資雙方重視的隱憂。勞動人權的保護,向來是民主先進國家的重要人權指標之一。而台灣經常自詡民主法治國家,亦為國際供應鏈不可或缺的一環。然而,令人遺憾的是台灣對於勞動人權議題仍然缺乏普遍的認知、關注與重視。

在現代經濟模式的運作當中,勞資雙方始終處於相互依存的關係。資方仰賴勞動力以創造經濟價值,而勞方則提供勞動力以換取薪資藉以維持生計。勞動不僅僅是企業創造經濟價值的來源之一,更是人類實現自我價值的重要途徑。然而,當我們談論勞動時,往往容易將焦點集中於效率、產出與成本,卻忽略了勞動背後最根本的核心─人的尊嚴。

勞動尊嚴的本質,在於承認勞動者是活生生的人,而非生產機器與工具。每一位勞工都有其人格、情感與基本需求,應當被尊重與受保障。然而,當市場競爭日益激烈、成本壓力持續攀升時,「勞動尊嚴」往往被誤解成為對資方的額外負擔,甚至被視為一種過度要求。事實上,勞動尊嚴並非奢侈條件,而是每一位勞工所應享有的基本權利,是人權的底限,而非對企業的苛求。

首先,勞動尊嚴的核心在於對勞工的基本尊重。勞工並非生產機器,而是具有情感、需求與尊嚴的勞動個體。合理的工時、安全的工作環境、足以維生且合理的薪資以及免於歧視與剝削的勞動條件等等,都是維持勞動尊嚴的基本條件。若勞工長期處於低薪、過勞或不安全的工作環境之中,不僅身心健康容易受到損害,生產力的減損最終仍然會反映在企業,甚至國家的展現成果上。而這種情況不只是勞工個人問題,更是整體社會對人權底線的失守。

其次,將勞動尊嚴視為「苛求」的觀點,往往源於資方對成本與利潤的單一考量。企業在追求競爭優勢時,若僅以降低人力成本為手段,短期內或許能提高利潤,但長期而言,卻可能造成更大的損失,實則得不償失。缺乏尊嚴的工作環境,容易導致員工流動率上升、士氣低落,甚至引發勞資衝突,進而增加企業的不穩定性。相反地,當企業願意保障勞動條件、重視員工福祉時,員工的忠誠度與工作效率往往能夠提升,進而形成正向循環。因此,保障勞動尊嚴並非單純的成本支出,而是一種理性且具前瞻性的長遠投資。

再者,若從社會整體的人權角度來看,勞動尊嚴是維繫國家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基石。如果社會容許相對弱勢的勞工,長期處於被剝削的狀態,將導致貧富差距進一步擴大,而階級固化的問題也會更加嚴重。當勞工無法透過努力獲得合理回報時,社會的流動性將逐漸喪失,進而削弱企業與國家整體的活力與穩定。反之,當勞動被賦予應有的尊重,則每個人都有機會透過努力改善生活,社會也更容易形成公平且可持續的永續發展模式。

此外,法律制度的存在,正是為了保障上述勞動人權的基本底線。各國勞動法規,如最低工資、工時限制、職災保險與職業安全規範以及工會保障等等,並非為了限制企業發展,而是為了確保市場競爭不以犧牲人權為代價。若缺乏這些制度約束,市場可能演變成為惡性競爭,企業為了生存不斷壓低勞動條件,導致勞工反彈、勞資關係破裂,造成企業獲利甚至聲譽受損,最後終究是害人害己自食惡果。在台灣,過去許多勞工運動的出現,正是因為資方過度壓榨勞方,最後導致社會衝突的發生。因此,制度性的保障不僅是對勞工的保護,也是對於整體市場秩序的維護,確保勞資雙方能夠在和諧的關係上,建立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礎。

當然,也有人認為過度強調勞動權益或提倡籌組工會,可能製造對立且緊張的勞資關係,進而影響企業的彈性與發展,甚至降低國際競爭力。然而,這種看法忽略了一個關鍵的事實:一個真正具有競爭力的經濟體,往往是建立在高品質的人力資源之上。當勞工在有尊嚴的環境中工作,能夠持續學習與成長,其創造力與生產力也會隨之提升。長遠而言,這種「以人為本」的發展模式,反而比壓低成本更具韌性與競爭力。

總結而言,勞動尊嚴並非對於資方的嚴苛要求,而是每一位國人應該共同維護勞動人權價值的共識。它不僅關乎勞工個人的生活品質與自我實現,也影響企業的長期發展與國家產業的整體穩定。當我們將勞動尊嚴視為人權的底限,而非可有可無的選項時,勞資雙方才能在更公平的基礎上合作,創造出有溫度且勞資關係和諧的永續經濟體系。

因此,勞動尊嚴是人權的底限,不是對雇主的苛求,這一點應該獲得國人、企業及政府的關注與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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