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住宿補助升級 每月加碼5千 全年最高可領18萬元
行政院會預計將於10日拍板通過「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調增計畫」。行政院政委陳時中今日(9日)表示,長照3.0補助升級,住宿式機構使用者補助將由每月新台幣1萬元提高至1萬5,000元,每人每年最高可領18萬元;計算方式改採按月認列,預計9月14日起開放申請。
隨著台灣邁入超高齡社會,長照需求持續增加,政府推動「長照3.0」,除強化居家、社區照顧服務,也加強住宿式機構支持措施。行政院會預計10日拍板通過衛福部「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調增計畫」。
行政院政委陳時中9日表示,長照住宿型機構使用者補助將由每月1萬元提高至1萬5,000元,每人每年最高補助由12萬元增至18萬元,並改採按月認列,新增經費由中央負擔。他說:『(原因)資格當然就是住宿在住宿型的機構裡面的人,當然同時具有例如長照身分(失能)4、5、6、7、8級;第二個是身心障礙者屬於中重度及重度,這些相關的人,那我們的長照(住宿機構)以前我們就補1萬塊,那就是加5,000,就是1萬5,000。』
在補助資格方面,陳時中說明,包括入住住宿式機構、符合失能等級第四級以上,或持有身心障礙中度以上證明者,經資格及補助領取紀錄審查後即可申請;適用機構包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榮民之家及長照服務機構。
除了提高補助額度,計算方式也將調整。陳時中表示,過去採「以年計算」,全年須入住滿180天才能領取12萬補助,未來則改為依「入住月份」認列,當月入住超過半個月即可認列1個月,不滿半個月則不予計算,希望讓福利措施計算更精確,也減少民眾因入住天數門檻而無法取得補助的情況。
陳時中表示,新制增加的補助金額將回溯至今年1月1日起算。考量今年正值新、舊制度銜接,1月至8月部分將放寬處理,2025年已領取12萬補助者,只要今年1月至8月有入住達180天,一律可取得12萬補助;後續則改採按月計算,入住超過半個月即認列1個月。
陳時中指出,新制預計9月14日開放申請,依規劃,9月30日前已入住者,補助天數自實際入住日起算;10月1日以後入住者,則自提出補助申請日起算,因此入住後應儘早提出申請。針對10月31日前提出的申請案件,地方政府預計於11月底前完成1月至8月補助核撥。
陳時中表示,改採申請日起算主要是因補助涉及地方政府資格認定,希望民眾入住後儘快提出申請;至於新制上路前已入住者,則維持從實際入住日計算,以兼顧制度轉換期間住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