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女遭詐92萬 法院判人頭帳戶全賠

中時新聞網

發布於 2023年09月18日20:10 • 林瑞益/高雄報導
簡姓男子借銀行帳戶給詐騙集團,詐團藉此讓被害人匯款92萬元至其帳戶,橋頭地院判決簡男需賠償被害人吳女92萬元。(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市20歲簡姓男子提供銀行帳戶給詐騙集團,詐團再以投資虛擬貨幣為由,誆騙吳姓女子,吳女不察,匯了新台幣92萬元至簡男帳戶,吳女發現被騙提出民事訴訟,要求簡男賠償92萬元。橋頭地院審理後,判簡男需賠償吳女92萬元確定。律師認為,此判決或許可嚇阻民眾出借帳戶給詐團。但因簡男沒有正當職業,吳女恐怕仍求償無門。

檢警指出,根據過往偵辦經驗,會故意賣帳戶的人,大多是社會邊緣人,儘管《洗錢防制法》已修法,最重可關3年、罰百萬元,但經濟弱勢者,沒錢又不出庭,最終可能還是選擇吃牢飯被關;人頭帳戶是否因修法變少,還要一段時間觀察。

判決指出,簡男2021年11月到高雄某釣蝦場,將2個銀行帳戶與提款卡交給臉書暱稱「國弘」的假投資詐團成員,放任詐團利用其帳戶及投資虛擬幣等話術。2天之內,有10多名被害人轉帳500多萬元至他的帳戶,其中吳女匯款92萬元,發現上當後,提告要求簡男賠償遭詐金額。

法官認為,簡男提供帳戶給詐團,所為對犯罪有因果關係與關聯性,兩者共同侵害吳女權利,屬互相利用他人的行為,而吳女損失92萬元,是因簡男幫助詐騙集團所致。依《民法》規定,幫助人視同共同侵權行為人,簡男自應與詐團成員連帶賠償吳女所受損失,簡男則沒有提出書狀或陳述。

橋頭地院先前已依洗防法判處簡男4個月徒刑、併科罰金8萬元,罰金可易服勞役。民事部分則需賠償92萬元,此案不得上訴。

律師宋克芳指出,詐騙案件頻傳,此民事判決可以嚇阻民眾出借帳戶給詐騙集團,若民眾貪圖小利,以3000至5000元租借帳戶給詐團,若挨告恐需面臨民事數百倍、甚至上千倍求償,得不償失。

然而,僅管橋頭地院民事庭判簡男需賠償吳女92萬元,但簡男平日無所事事,所有詐欺贓款他一毛都沒得到,恐無力賠償。警方透露,簡男只是地方小混混,去年6月曾涉及高雄楠梓土庫地區飆車、開槍案,但因只是與友人去助陣,最後被判處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

橋頭地檢署說,若簡男賠不出錢,將予以強制執行,如果他去上班,每月可查扣薪水3分之1,或查扣其名下房地產。法院會發給債權人吳女1個債權憑證,吳女日後可依此向簡男索討款項。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違建長高三變四/服務處神奇長高3樓變4樓 立委陳菁徽爆違建爭議

鏡週刊
02

柯建銘協商遲到!韓國瑜意外曝「年輕綽號」

NOWNEWS今日新聞
03

自爆趁爸爸出差「享受和火辣媽亂倫」  男大生半年後崩潰:要叫妹妹還女兒

鏡週刊
04

「下次要拔出來!」台北科技董座偷吃人妻 超鹹濕對話曝光

鏡報
05

紐時指台美協議近完成 232條款豁免如何運作待觀察

中央通訊社
06

燒烤店老闆「奪斧後補刀」利刃刺穿心臟 判決結果出爐

鏡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