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時常跟柯建銘「到處喝酒、干查某」? 王瑞德怒告抹黑者!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網紅「486先生」陳延昶近日找來資深媒體人王瑞德針貶時政,重點討論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近期一系列爭議,影片於本月23日在YT上架。不過留言區中有網友「爆料」,指控王瑞德年輕時常跟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去花天酒地,王瑞德也馬上注意到這則惡意抹黑留言,今天(26日)在社群表示要提告。
王瑞德今天在Threads貼出他上486先生YT節目時的影片留言,其中一名疑似將本名直接打出來的劉姓網友留言:「說實話,王瑞德年輕時跑新聞媒體的工作時,那時29歲,經常跟隨柯濺民(柯建銘)去台北市的KYV(應為KTV)喝酒、唱歌、干查某,還是柯濺民(柯建銘)幫王瑞德出的錢,畢竟才29歲,王瑞德根本消費不起」。
王瑞德隨後在該留言下方回覆:「我就告劉XX,告刑事、民事。我要你證明什麼時候我跟柯先生一起去喝酒、干查某,絕不撤告,你等著。這個劉XX已經在YT建立頻道七年,不是人頭帳戶,你等著我的公司傳票!」
王瑞德在Threads進一步表示,「我在三十歲以前根本沒見過柯建銘柯總召,還捏造他帶我上酒店、干查某,還幫我出錢……。沒人像我那麼好,直接先告訴你我的告訴內容。我要你證明我29歲有和柯一起上酒店,而且是他招待我去,連帶出場性交易的錢也是他幫我出。當然,柯建銘也可以一併提出刑事、民事告訴。」
他接著說:「你不僅是韓粉,也是柯粉和昌粉,而且還是一個喜歡到處留言炫耀的網路重度使用者。我已經將你從2018年開始,在不同的網路社群媒體上百則留言全部備份。我知道你的工作地點,會請警察和檢察官正式發傳喚通知書給你,就像台北地檢署傳喚黃國昌的同樣款式公文。」
「我會告你妨害名譽加重誹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可供評論而為適當評論不罰,涉及私德與公眾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更何況你是無中生有。我另外告你民事侵權,求償100萬元。最近剛好想帶太太去西班牙,但是沒錢。所以我一定會集中全部火力好好打這個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