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色廚師伸狼爪!遭拒嗆「玩我妳死定了」 判3年10月
桃園一名男廚師小明(化名)於113年認識超商女店員小美(化名),後續小明單獨約她至家中,竟強制性侵得逞,事後還傳訊恐嚇「玩我 妳死定了」,更將此事告知小美男友,導致身心受創。桃園地院審酌,認定小明涉犯強制猥褻罪、強制性交罪,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10月,全案仍可上訴。
據判決書所述,一名男廚師小明於113年結識超商一名女店員小美,於6月14日下午,進一步邀請小美到住家聊天,並趁機用手撫摸,親吻小美的嘴巴、脖子與下體,雖小美極力阻擋,不過小明仍強制性交得逞。
小美雖事後用LINE表達不願意與小明再有互動,卻引起小明不滿,直嗆「妳給我搞哪招,我就讓他知道」、「他上班的地方我都知道啦」、「妳的底我都知道」、「妳當我吃素的嗎」、「玩我 妳死定了」,讓小美心生畏懼。
小美因害怕不敢抗拒,仍於6月17日下午答應小明前往某旅館,小明擁抱並撫摸小美,再次強制猥褻得逞。小美不堪其擾,遂向警方報警提告,桃園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小明。
法官審酌,根據小美妹妹與男友證述,還有監視器畫面、性侵害驗傷診斷證書、雙方通聯紀錄截圖等,認定與小明犯罪事實相符。
據判決書所述,小明為廚師,有妻孩與父母需要扶養。不過,法官審酌,小明利用與小美單獨在房間相處的機會,滿足自己的性慾,對小美強制性交,還把這事告知小美男友,事後更再次相約強制猥褻,令小美身心受折磨。
法官認定,小明雖坦承犯行,且有與小美達成和解,最終依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4個月,另涉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七個月,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10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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