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最惡劣!台東男半年9次毒駕判2年 4天3度被抓...還無照撞人
記者郭玗潔/台東報導
台東黃姓男子沒有汽車駕照,卻開著小貨車趴趴走,還把車道上的行人撞到骨折,警方在半年內9次查到黃男毒駕,將他依公共危險等罪送辦。台東地院審理,法官依黃男犯9個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各處3至5月徒刑,另犯汽車駕駛人未領有駕駛執照駕車而犯過失傷害罪,處4月徒刑,10案應合併執行2年徒刑,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男原為列管之毒品人口,他經常在住處施用毒品後開著貨車上路,從2024年12月到2025年5月間,黃男屢屢因開車行駛於雙黃線、違規臨停、沒繫安全帶等違規駕駛行為,被警方攔撿抓到毒駕,尿檢後驗出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依托咪酯,去年5月甚至在4天內就被逮到3次毒駕,被依法送辦。
此外,黃男根本沒有汽車駕照,還在2025年1月27日中午開著小客貨車,沿台東縣卑南鄉太平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駛,正好遇到王姓路人為繞過路邊違停車,正走在同向車道上,黃男直接將王男撞倒在地,導致王左側脛骨骨折、腳趾骨折等傷害,也被移送偵辦。
全案經台東地院審理,判定黃男犯行屬實,依他犯9個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各處3至5月徒刑,另犯汽車駕駛人未領有駕駛執照駕車而犯過失傷害罪,處4月徒刑,應執行2年徒刑,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