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他持玩具槍台南烏山射傷獼猴眼辯驅趕 法院罰3千元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05月18日04:16 • 發布於 05月18日04:13

29歲林姓男子在228和平紀念日開車到台南市南化區龍湖寺停車場,持BB彈玩具槍對著獼猴群連續射擊,有獼猴右眼被他射傷,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林辯稱是因獼猴侵入老家土地、建物,他為驅離才射擊,法院認定現場根本不是林家土地,裁罰3千元。可抗告。

據了解,龍湖寺停車場位於南化區的烏山生態區,不少民眾假日會前往烏山踏青、健行、參拜廟宇,當地也以獼猴生態著稱;台南市觀旅局網站介紹,獼猴區是到南化烏山喝咖啡散步踏青時一定要造訪的地方,區域內有上百隻台灣獼猴,當地還有白鼻心、松鼠、野兔等小動物。

裁定書指出,林姓男子今年2月28日上午11時許,開車前往台南市南化區南176-1線5.5公里處的龍湖寺停車場,手持玩具槍朝車窗外獼猴群射擊,路人目擊拍照上傳在臉書社團「玉井大小事」;轄區玉井警分局獲報,主動偵辦,將林傳喚到案,依違反社維法移送。

台南地院新市簡易庭指出,林姓男子辯稱,是因獼猴群侵入老家土地、建物,他為驅離才持玩具槍射擊獼猴,射擊前有先查看附近有人;法院認為,龍湖寺停車場並非林家土地,即使是林的土地,亦非林攜帶玩具槍的正當理由,所辯不足採信。

法院表示,無正當理由,攜帶類似真槍玩具槍,而有危害安全之虞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1萬8000元以下罰鍰,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5條第3款定有明文;林於228和平紀念日在寺廟停車場可能較平常有更多人、車行經之際,持玩具槍朝獼猴射擊,恐有因濫用或誤用對其所處時空產生安全上危害之虞。

法院審酌,林的射擊行為已使看見的路人感到不安,進而拍照投稿於臉書社團示警,足認行為已足影響社會安寧而危害安全;其造成對社會潛在危害,及行為手段、行為後態度等,裁罰3千元,扣案玩具槍1把、彈匣1個、入彈器1個、BB彈1包,均沒入。 

據指出,林當天持BB彈玩具槍連續開槍的行徑引起猴群躁動,獼猴四散奔逃時,險些波及前往宮廟參拜的信眾;烏山獼猴保育區臉書粉絲專頁則拍下影片指出,有獼猴右眼被擊中受傷。

點我成為聯合新聞網好友,即時新聞LINE給你

台南市觀旅局網站介紹,獼猴區是到南化烏山喝咖啡散步踏青時一定要造訪的地方,區域內有上百隻台灣獼猴。記者袁志豪/攝影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看過來!2027行事曆出爐 農曆春節放7天、3天以上連假有九個

太報
02

全台診所偷拍已累計35家 新北最多

NOWNEWS今日新聞
03

新北17歲「少年董」無照競速 週末夜揪團炸街下場曝…33張罰單可買「一咖香奈兒」

鏡報
04

晚餐還掛車上...台東夫妻離家200米撞工程車雙亡 不久前才剛送走愛女

鏡報
05

狄鶯喊「為什麼不吸收孫安佐」? 中研院長:我們不做軍火研究

鏡週刊
06

胞弟涉恐嚇勒索當庭認罪 李四川:任何人違法就依法辦理

自由電子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