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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圈套」現形】魷魚幣、維卡幣、比特幣,虛擬貨幣的造夢帶來賭局還是騙局?

報導者

發布於 2021年11月05日02:26 • 文/孔德廉
10月4日在警政署刑事局記者會上展示的破獲虛擬貨幣詐騙案證物。(攝影/林彥廷)

近兩年來比特幣(Bitcoin, BTC)價格水漲船高,帶起一股投資熱潮,不少人想靠虛擬貨幣翻身;然而追逐高報酬的投資遊戲裡,複雜的背景知識與落後的金融法規,讓人們分不清自己踏入的究竟是賭局還是騙局。2017年維卡幣(OneCoin)橫空出世、誓言打造下一個比特幣,結局是發行者捲款潛逃;兩年後,發幣熱潮吹入台灣,IBcoin打著同樣招牌卻被檢警定調為詐騙。直到最近,也有跟風韓劇《魷魚遊戲》的魷魚幣問世,很快也被證明是一場捲款300萬美元的騙局。

當成功的案例是少數,虛擬的時代裡,數據驅動的工廠正造出一個個美夢,引領人們不斷墮入騙局般的五里霧中,我們能怎麼應對這種高風險遊戲?

碰!碰!碰!女子急促地拍打玻璃門,說是為了情人,要以現金購買比特幣,十萬火急。

玻璃門背後,確實是一家虛擬貨幣交易所,也有提供比特幣的買賣服務,只不過服務的對象並不是台灣人,而是瞄準中東和印度市場。客戶得透過銀行轉帳,才有辦法買到虛擬貨幣,一切都是在線上運作,女子手中的現金難有用武之地。

為何一位60多歲的台灣女子,會跑到服務印度客戶為主的台灣虛擬貨幣交易所,拿著現金要購買比特幣?

這間XREX虛擬貨幣交易所的成員也問了這名女性同樣的問題。女子自陳在Facebook上遇到一位男性,每天對她噓寒問暖,兩人迅速談了場網戀;但因為男方在中東服役,雙方從沒見過面。某日男方終於承諾回台,會順帶將參戰搜集的機密安全資料打包寄回,央請她支付包裹處理費、運費和海關檢查費,還聲稱若該筆資料無法順利寄到,兩人就無法相見。

為了追愛,兩個月內她陸續支付了數十萬元,甚至聽信對方建議,申請信貸購買比特幣來投資這段愛情,只是她不清楚該如何操作,拿著現金走遍無數地點後,找到了XREX交易所。

「又是一起詐騙。」親眼看見詭計上演,XREX執行長辦公室主任尤芷薇回憶道,女子不只被洗劫一空,還淪為洗錢人頭,差點將騙來的犯罪所得轉為比特幣,再一路匯往不知名的地方。最終,XREX並沒有承作這筆交易,而是陪同女子去報案,試圖為她討回一些公道。

虛擬貨幣詐騙猖獗,XREX虛擬貨幣交易所的人員常碰到各種案例,仍難掩訝異。(攝影/楊子磊)

這些能被即刻揪出的犯罪是少數,多數詐騙是藏在網路空間裡。當虛擬貨幣從金融科技的創新淪為常見的犯罪工具,不只洗白不法所得,更成為引人上勾的投資詐騙。

警政署長陳家欽是這麼形容的:「今年投資詐騙增加非常多,損失金額也很高。當中虛擬貨幣和區塊鏈技術被用作洗錢工具,大大增加檢警查緝的難度和時間。」

從統計數字上也可以看出端倪。根據刑事局統計,今年1~8月,光是投資詐騙案件就累積近3,000件、財損超過新台幣12億元,包含專門處理詐騙的165專線也接到超過9萬通諮詢電話,當中就參雜大量關於虛擬貨幣的案件。

虛擬貨幣潮,是行銷包裝還是實踐烏托邦?

為何虛擬貨幣會成為常見的犯罪工具?又為何成為火熱的投資標的?這與其本質脫不了關係。

2008年,一篇名為〈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Bitcoin: A Peer-to-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的論文發表於網路上,作者署名Satoshi Nakamoto,媒體將之翻譯為「中本聰」。該論文提出了一種不需要中介者存在的電子支付系統,以有效解決現有金融體系的滯礙與日漸增加的仲介成本,這個成果便是比特幣。2009年,第一個虛擬貨幣誕生。根據全球最大的虛擬貨幣數據網站CoinMarketCap統計,至今已有超過11,000種虛擬貨幣,持有虛擬貨幣的數位錢包超過1億個,截至2021年11月5日為止,已推動整體市值突破新台幣75兆元。

比特幣具有「匿名性」與「去中心化」等特質,它運用「區塊鏈技術(Blockchain)」作為系統主幹,如同一本分散式的電子帳本或資料庫,每筆交易資料都儲存在某一區塊中,為後來出現的以太幣(Ethereum, ETH)、狗狗幣(Dogecoin, DOGE)、萊特幣(Litecoin, LTC)等3,000多種虛擬貨幣奠定了發展基礎。

這樣的分散架構,與傳統金融運作形成鮮明對比。

以現有的體系來說明,當台商在中國經商賺錢,錢要轉回台灣,必須經過銀行體系來處理。假設存在中國A銀行帳戶裡的1,000元要跨境匯兌,得先由中國央行審核,經由台灣央行審理,再進到台灣B銀行;處理時間從10分鐘到幾日不等,需收取手續費、考量各國匯率差異等,且還需兩造的監管機構放行,最終B銀行帳戶裡才會收到800元,當中有200元是匯兌損失。

在區塊鏈建構的分散帳本裡,既不存在上述的規則,也沒有國與國的藩籬,因為鏈內不存在中央監管機構,每一筆交易的紀錄和驗證是交由「節點」(node)來負責,這些「節點」分布在世界各地、連接區塊鏈網路的每一台電腦,這成就了「去中心化」的特性。

此外,建構虛擬貨幣的本質還包括「不可篡改」、「匿名」與「加密」等,這些植基於數學邏輯的特色再配合獨特的「挖礦」機制來驗算交易正確,試圖實踐區塊鏈交易的可信度。

當破壞性創新成為犯罪工具

警政署3個月來查獲339個詐騙集團、1,651位詐欺犯,署長陳家欽於刑事警察局召開記者會,呼籲國人切勿輕信來路不明的投資網站。(攝影/林彥廷)

比特幣的橫空出世的確為未來的數位支付和金融科技帶來了創新,然而這些特性也如同雙面刃,同時帶來了各種風險與犯罪的可能。當中又以OTC場外交易(Over-the-counter)交易最為大宗,被大量運用在投資詐騙上。

刑事局偵查第七大隊第三隊隊長李奇勳在過去幾年來,多次發現場外交易被運用地淋漓盡致。他解釋,區塊鏈技術下,虛擬貨幣的運作是採點對點交易,也就是賣家之間可以直接進行買賣,不需要經過中央單位審核;這讓詐騙集團在成功行騙後,可以將犯罪所得轉換為虛擬貨幣,再傾銷給不知情的買家套現。由於虛擬貨幣世界沒有國境障礙,黑錢得以迅速跨境流通、洗白,甚至徹底規避身分查核和警示通報等反洗錢機制。

據區塊鏈資安公司PeckShield調查,2021上半年未受監管而出境的虛擬貨幣規模高達283億美元,是2020全年流出的資金總量的1.6倍。儘管各國政府的監管力道逐漸加強,但跨國性、匿名性和抗審查性,難以追蹤場外交易,成為執法單位頭痛的難題。

成長飛速的虛擬貨幣仍未能擺脫投機與風險的疑慮。幣的發行與持有,從理念相近的支持者轉往投資為主的散戶與機構,他們看重的是其「暴漲暴跌」的特色,而不一定是對於未來電子支付的想像。這讓虛擬貨幣加速朝投機方向傾斜,掀起各種賭局與騙局。

利用起伏與波動,投資者可以買低賣高賺取獲利,而虛擬貨幣的波動沒有限制,這讓犯罪者更有機可乘。

著手偵辦網路犯罪的刑事局偵九隊第二隊偵查員黃中珉觀察,虛擬貨幣正成為詐騙劇本中最常見的套路,「因為『比特幣效應』,前陣子它價格漲跌非常快,這讓大家覺得,只要是虛擬貨幣都希望無窮。」

反映到現實生活裡,就以投資虛擬貨幣來包裹的龐氏騙局(Ponzi scheme)最為常見。黃中珉解釋,詐騙集團會買來假的虛擬貨幣網站,將其「貼皮」偽裝成合法的投資平台或App引誘民眾匯款,再用後台手動操作獲利數字取信於人;當民眾領到第一筆獲利,就真的以為會賺錢而反覆注資,最終被騙徒捲款而逃。

「以虛擬貨幣為名的騙局有一些共通點,就是會說服投資者相信正參與一場科技金融的革命,進而導致盲目投資的羊群效應發生,」黃中珉如此形容。他解釋這些騙局的結構就像金字塔,詐騙集團站在頂端收錢,再把底部晚期投資人的資金挪移來支付前期投資人的獲利或利息,這就是最典型的龐氏騙局。

這類手法裡,錢不會經過市面上任何交易所,而是直接匯款到詐騙集團帳戶,也沒有投資行為;但因為其具備《刑法》第339條詐欺罪裡的構成要件,如詐騙集團有施用詐術的詐欺行為,誤導被害人陷於錯誤的財產處理,導致自身或第三人財物受損等,在法律上定義相對明確,詐欺罪成立的可能性高。

你今天魷魚遊戲了嗎?那些騙局裡被抽地毯的慘痛代價

相較於上述的「貼皮網站」,另一種高風險、游走在賭局與騙局間的虛擬貨幣投資,是目前最流行也最引人上鈎的金融投資術:購入新發行的虛擬貨幣或區塊鏈應用衍伸的各種新玩意後,當幣並沒有如預期般的飛漲。沒人弄得清楚這究竟賭局還是騙局?

今年9月中下旬,在Netfilx製播的韓劇《魷魚遊戲》(Squid Game)紅遍全球後,一個同名的虛擬貨幣「魷魚幣」(SQUID)也跟著在10月底發行,開發團隊聲稱購買魷魚幣能讓投資者體驗同等劇中競賽,幣價在10月29日至11月1日期間內漲幅就超過35,000%,並於1日達到一枚2,856美元(約新台幣79,528元)的高點。豈料當天開發團隊就對外宣布遭到駭客入侵,隨即關閉官網,魷魚幣幣價潰跌幾乎歸零。美國科技網站Gizmodo調查,這宗案件背後約有338萬美元(約新台幣9,412萬元)的金額就此被不法分子捲走。

虛擬貨幣圈的投資者通常以「抽地毯」形容將這樣捲款潛逃的騙局。然而相同類型的高風險投資還不僅於此,這或許要從ICO(首次代幣發行Initial Coin Offering)熱潮開始說起。

2017年恰逢虛擬貨幣風行全球,ICO開始進入社會眼界裡。

這種近似於IPO(首次公開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的形式,是承襲自公司透過首次將股票賣給一般公眾投資者來募資的形式。簡單來說,ICO就是在一個團隊準備發行新的虛擬貨幣時所採行的募資行動,有興趣的投資人可以用主流的虛擬貨幣如比特幣、以太幣來購買新發行的虛擬貨幣和換得後續發展的服務。

舉例而言,當有團隊發行「咖啡幣」,並聲稱這種虛擬貨幣未來可以應用在全球星巴克(Starbucks)來買咖啡,幣價還會隨著公司合作對象的增多而上漲時,有意願的投資者就可以在該公司發起ICO時購入。

只是ICO與IPO不同。IPO發行時,須向金管會提出申請,資本額有一定限制,且財務狀況需經過會計事務所稽核,並須通過法律查核、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等層層關卡。ICO則幾乎沒有任何規則,既沒有受到政府單位監管、不用專業第三方審核,也不會獲得股權,賣的主要是一紙「對未來的承諾」和新發行的虛擬貨幣。

這種詐局近年層出不窮,維卡幣(OneCoin)是另一個例子。

「不用兩年就能取代比特幣,任何人在任何地方都可以以它付帳」,這是2014年維卡幣橫空出世時,團隊給予投資者的保證。透過ICO,維卡幣創辦人茹雅.伊戈納托娃(Ruja Ignatova)在3年內募得50億美元(約新台幣147億元),投資人遍布全球各國,因為所有人都相信有「虛擬貨幣女王」之稱的伊戈納托娃,能創造超越比特幣的新世界,為虛擬貨幣圈實踐新的夢想。

2017年,女王同這筆巨款一併消失了。超越比特幣的承諾沒能實踐,引發無數投資人恐慌,伊戈納托娃等人被美國以電信欺詐、證券欺詐和洗錢罪起訴。儘管如此,仍然擋不住ICO模式在全球走紅,許多人相信會有下一個虛擬貨幣獨角獸的出現。

一群人發幣,一群人發夢

虛擬貨幣價格波動劇烈,有「暴漲暴跌」的特色,不僅吸引部分投資者,也可能引發騙局。(攝影/楊子磊)

根據四大國際會計事務所之一普華永道(PricewaterhouseCoopers)所發布的報告顯示,2017年一共有552個ICO項目,價值70億美元;2018年,光1至5月的ICO項目就高達537項,價值超過137億美元,顯見其規模正不斷擴大。只是美國波士頓大學的研究闡明了另一項事實,雖然ICO平均投資報酬率高達179%,超過半數的公司在發行ICO的4個月內死亡。一但項目不再發展,這些新發行的虛擬貨幣便會淪為垃圾幣,價值一落千丈形同壁紙。

2017年起,這股ICO風潮吹進台灣,各種新的虛擬貨幣開始從天而降,應用項目從長照、教育、房地產到交友、影視娛樂和成人產業都有。曾協助ICO的發行、中銀律師事務所律師吳筱涵受訪時表示,2018~2020年期間,台灣也湧現了一波發幣熱潮,許多客戶會就各種法規問題來尋求法律意見書。

「那段狂飆時期(發幣)的案子非常多,多的時候一個月會有7、8組團隊來做法律諮詢,」吳筱涵說,不過這些案子良莠不齊,有些是專業度不足,有些連團隊的個人背景資訊都經不起查證和推敲。

身為台灣虛擬貨幣產業龍頭,幣託(BitoEX)在2014年推出可在便利超商購買比特幣的服務,至今累積數十萬會員,也擁有自己的交易所。站在虛擬貨幣浪潮前端,他們清楚看到ICO所帶來的高風險,執行長鄭光泰舉了一個實際例子來說明原由:

「製作馬達出身的A公司,因為技術優良,產品大量被應用在空拍機上,可以有負荷40公斤的載重。另外,A公司也宣稱與亞馬遜等電商平台認識,之後有可能會提供空拍機來載送商品,所以載重量和技術會逐年提升。按照摩爾定律,A公司認為5年內就有辦法做出竹蜻蜓,所以他們對外募資,以竹蜻蜓幣來給付,是不是很合理?」

「空拍機要變成竹蜻蜓,用馬達技術作為核心,ICO就是這樣包裝出來的,這讓投資所需考慮的本益比變成『本夢比』,大家用夢想在衡量價值,這不實際,」鄭光泰形容。

台灣98%的ICO亂象,法令跟不上

鄭光泰提到,這種夢想優先的投資熱潮帶來亂象,分為幾個層面:首先是不少新發行的虛擬貨幣應用都非常模糊,再來是虛假的團隊成員;更不用說真的成功集資後,未來要怎麼去管理和運用。這導致台灣ICO裡,有98%的項目皆是呈現如此混亂的狀態,募到錢跑掉也沒有太多刑責。

就如鄭光泰所言,當ICO項目執行失敗,台灣並沒有任何管制法規,也沒有專責的主管單位;不若中國與韓國政府,明確將ICO視為非法融資而禁止。當ICO遊走在灰色地帶,台灣政府採取較為中立的態度,也就是當ICO發行的虛擬貨幣具有「證券性質」時,才會以《證券交易法》予以管制。

以金融仲裁和虛擬貨幣犯罪為內容,在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授課的尚澄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蔡昆洲解釋,新發行的虛擬貨幣究竟屬不屬於證券,重點在於有無「財務上的回報」。他說,當幣涉及財務操作,那它就屬於金融商品,有投資性及流動性,與有價證券一樣,這稱為「證券型代幣(Security Token)」。另一方面,若新的幣屬於功能或是任務型,就是「功能型代幣(Utility Token)」,它更像是禮券或是湯姆熊代幣,投資換回的是實質的服務或是商品上的回報。

按照這個邏輯,2019年6月,金管會正式發布「證券型代幣發行(STO)相關規範」。新法限縮參與STO募資的資格為專業投資人(註),一年一案的認購限額不得超過30萬元;另一方面,發起募資方的募資金額則不得超過3,000萬元。

在接受《報導者》訪問時,金管會也說得明白。除具「證券性質」之虛擬通貨適用證交法管制外,其他虛擬通貨既不是貨幣,也不是政府核准發行的金融商品,因此不適用既有的投資人保護機制。

整體ICO像是一個大圓,新法試圖將部分的ICO視作STO來進行切分、管制。但蔡昆洲指出,絕大多數的ICO都標榜自己是「功能型代幣」,既然這樣就不受金管會規範,這導致實務上還是有很多ICO項目可能是非法吸金或涉及詐欺行為,因為基本架構的問題沒有得到解決。

在此之前,ICO亂象已走入司法系統裡,等著被法官分類:是賭局還是騙局?是投資糾紛還是刑事詐欺?

以詐欺起訴,尚未落幕的IBCoin風暴

在台灣,針對虛擬貨幣IBCoin的發行集資,台北地檢署第一次以刑法詐欺案來起訴團隊。(攝影/楊子磊)

2019年1月,刑事局首次用「詐騙」來定調一起ICO案件。

根據承辦警方說明,該起案件中的「IBCoin」虛擬貨幣就是由「以太坊智能合約」創造的ICO項目,創幣用途是要推廣為成人娛樂行業支付工具,共發行300億顆。主嫌林男透過管道在中國取得8千多萬顆IBCoin,先是以無償或1顆1.5元價格轉售給集團旗下成員,成員再利用直銷方式,以1顆50元至100元販售給民眾,並聲稱IBCoin是具有投資價值的虛擬貨幣。

在調閱相關資料後,警方也指出,IBCoin尚無成立任何公司,也無企業承諾具備價值或可兌換服務或商品,更無任何確實兌換服務管道。在受理30多人報案後,查出許多被害人都遭林男為首的直銷公司成員用相同手法詐騙,詐騙金額達2.5億元。

承接多名受害者民事訴訟官司的律師吳志南指出,IBCoin的銷售團隊在社群平台上張貼各種跑車、美酒美食與出國玩樂的照片,營造出富裕形象,再用「快速養成班兩個月賺年薪」、「收入六位數叫基本」、「低成本高獲利的額外收入」等話術吸引群眾向銀行貸款來購買IBCoin,金額從幾千塊到幾十萬元都有。

時隔一年,台北地檢署正式以《刑法》加重詐欺等罪將林男等人提起公訴。起訴書內指出,林男為直銷公司總顧問,利用旗下若干人等販售IBCoin,而該幣之發行者、來源、交易價格與功能均不明,且實際上無基金注入投資,也沒有穩定可以流通變現的平台或交易所可供交易;基於一般人對虛擬貨幣的原理、價值與交易方式均欠缺充分認識,林男發起犯罪組織實施詐術,運用IBCoin會上前三大交易所、會有資金灌入IBCoin炒價、菲律賓有蓋賭場未來可以使用IBCoin等不實資料與話術,陷被害人於錯誤因而產生損失。

自稱山寨幣之王,他的2.5億元美夢

被檢警認定為IBCoin案主嫌的林耿宏。(攝影/林彥廷)

《報導者》找到這位林姓主嫌,他叫做林耿弘,他給自己一個「山寨幣之王」的封號,因為截至2020年5月,IBCoin的持有者為10,383人,他說台灣的其他山寨幣當中,沒有幣比IBCoin的持有人數多。

林耿弘是這樣描繪自己的銷售話術:

「比特幣你有聽過嗎?它在十幾年前的價格是0.001美元,現在價格最高到6萬美元。如果有機會的話,你不會希望以十幾年的價格買到比特幣嗎?現在你有一個選擇,IBCoin可能是下一個比特幣。不要問我要怎麼確認,要賭。十年前也沒有人知道比特幣不是嗎,那你願不願意賭?這是一次賺一萬倍的機會。」

「當上班20年、30年,或是上個5年就好,你就知道為什麼大家需要這個機會,只是賭賭看而已,就是這樣子。」

「這個過程不欺不騙,交易也是雙方合意。加上我也沒辦法單方面操控價格,起起伏伏就像股票一樣,你能說這是詐欺嗎?司法機關認定IBCoin是詐術的理由,就是因為他們不懂區塊鏈,」林耿弘直白地說道。

不同於過往以個別的民事訴訟和消費糾紛來定位IBCoin。在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正式用刑法詐欺等罪將林耿弘一干人等提起公訴後,至今已超過兩年,IBCoin究竟是詐騙還是另一場失利的投資,仍等待司法來仲裁。

站在法律立場,蔡昆洲認為,現階段關於虛擬貨幣的投資,對於社會大眾而言都是傾斜的,因為它將過高的期待與標準加諸於一般投資人身上,而不是反過來去要求發起募資的一方;同時間,對於與犯罪相關的投資樣態,也沒有恰當的方式去規範跟處罰。

當虛擬貨幣熱潮疊加出各種夢想,法律與科技創新不斷相互追趕,賽局中犧牲的不只是投資人本身的權益;一但管制失靈,刑法成為最後屏障,大量案件將榨乾早已過載的司法系統,甚至破壞金融體系的創新與發展,讓天秤愈往犯罪的方向傾斜。

今年5月,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保羅.克魯格曼(Paul Krugman)在Twitter上發布了自己刊登於《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上的評論。文內,他用「龐氏騙局」和「投機泡沫」來形容虛擬貨幣,因為其誕生12年以來,在正常的經濟活動中幾乎起不到任何作用,唯一一次聽說被用作支付卻是與洗錢或支付贖金等非法活動有關,且區塊鏈技術並沒有解決任何問題。克魯格曼寫道:

「那為什麼人們願意為沒有任何作用的資產支付大筆費用?答案顯然是這些資產的價格不斷上漲,因此早期投資者賺了很多錢,他們的成功不斷吸引新的投資者進入。」

他認為,這樣的伎倆就像是華爾街金融鉅頭馬多夫(Bernard L. Madoff)所策劃的龐氏騙局一樣,後金養前金,最終這個騙局持續了20年,靠著對沖基金這個繁複的概念詐取超過500億美元;而要維持騙局不墜,靠的是傑出的話術,這正是虛擬貨幣支持者最擅長的地方。

如同克魯格曼所預期,他的評論徹底激怒了虛擬貨幣支持者,但也凸顯了一項事實:虛擬的時代裡,造夢的成本很低,而追夢的風險極大,在終點到來之前,沒人知道自己在玩什麼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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