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性侵追訴權僅20年 8名大法官罕見全員出席、律師團籲延長
司法院目前僅剩8名大法官在任,自去年底以來,其中5名大法官持續作成憲法判決,但另有3名大法官拒絕參與審理。不過2日針對兒少性侵追訴權案召開說明會時,8名大法官全數出席。與會律師團會後指出,8人中有超過6名大法官提出問題,討論相當熱烈,也期盼後續能召開言詞辯論庭,以保障兒少權益。
立法院藍白黨團於2024年聯手修正《憲法訴訟法》,規定憲法法庭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的大法官人數不得少於9人。然而在藍白封殺大法官人事案的情況下,現任大法官僅8人,導致憲法法庭運作受阻。
直到2025年底,包含代理院長謝銘洋,以及尤伯祥、陳忠五、蔡彩貞、呂太郎等5名大法官,作成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宣告立法院通過的《憲法訴訟法修正案》違憲並即日起失效。但另外3名大法官蔡宗珍、楊惠欽、朱富美未參與審理,並提出不同意見書指出「未合法組成之憲法法庭自始不具審判權,五位大法官合議之判決當然無效」。
外界因此質疑該憲法判決的效力,是否能拘束各級法院。不過5名大法官今年初仍再作成115年憲判字第1號、第2號判決,其餘3名大法官則持續未參與並表達不同意見。8名大法官對相關憲法判決呈現兩派立場,但在本次說明會中則罕見全數到齊。
今天案件涉及《刑法》第80條追訴時效規定,一名女子於1996年至1999年間未滿14歲時,遭堂哥性侵及強制猥褻。她於2021年12月提告,但士林地檢署依現行規定認定追訴時效已於2019年間屆滿,因而做出不起訴處分。被害人聲請交付審判,士林地方法院亦以相同理由裁定駁回並確定。因此該女子向大法官聲請釋憲,主張兒少性侵案件追訴時效規定應重新檢討。
憲法法庭於2日召開不公開說明會,8名大法官全數出席。本案訴訟代理人、台灣光寰協會理事長蔡尚謙會後表示,所有大法官皆到場,且有超過6名大法官提問。
同樣參與辯護的前立委邱顯智指出,歐美研究顯示,兒童時期遭性侵者平均需約24年才能鼓起勇氣發聲,因此2005年修法前20年的追訴時效顯然不足。他希望大法官能宣告該規定違憲,以保障兒少基本權益。
律師團也強調,本案不僅涉及法律層面,也牽涉醫學與兒童心理專業問題,盼能納入更多社會意見參與討論,因此呼籲大法官就此案召開言詞辯論庭,共同守護兒少權益。(責任編輯:王晨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