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社會局長照中心女承辦人詐領輔具補助款近5年 貪汙近5千萬元遭訴
台南市社會局長照管理中心陳姓女約用人員利用衛福部系統與台南市府系統未完整介接,無法查核等漏洞,與醫療業者聯手假造辦理長照輔具、居家無障礙環境採購,詐領逾5407萬元,陳女分得近5千萬元,狂買外幣金融帳戶、股票、保單,台南地檢今依貪汙罪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陳姓女子自2018年5月15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擔任台南市社會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約用人員,負責學甲區、麻豆區等區輔具廠商簽約、管理及核銷等業務;羅姓男子為學甲區一間特約醫療儀器行負責人,黃姓女子為麻豆區二間特約醫療器材行負責人。
陳姓女子長期經辦輔具特約單位補助核銷業務,熟悉規定及流程,發現「衛生福利部照顧服務管理資訊平台系統」與台南市府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未完整介接而存在無法勾稽比對、亦無實際查核機制等漏洞,竟心生貪念,欲藉機牟取私利,與羅及黃女兩名特約業者暗中動手腳。
陳女明知羅在2021年1月至2025年3月至5月期間辦理購置、租賃輔具或施作居家無障礙改善,僅在照管平台系統申報309萬134元,陳女卻利用身為特約單位補助款核銷業務承辦人職務機會,與羅合謀更改「日期、買受人、品項、金額」等欄位。
羅製作不實發票會計憑證,蓋上公司章及私章回傳,陳女將不實內容登錄會計系統,印製其職務所掌動支單公文書並核章,連同羅開立的不實項目清冊及憑證黏存單等附件,逐級送交不知情機關首長等人逐級核章。
社會局陸續撥付補助款計1621萬2656元,羅詐得共計1312萬2522元,便以轉帳或交付現金方式與陳女朋分;另外,陳女又與黃女二間特約單位合謀,其中一間2020年8至10月至2025年5月期間,申報補助款僅96萬1840元。
黃女另一間特約單位2022年4月至2025年4月期間僅申報96萬2780元,陳女再與黃女以相同手法依樣畫葫蘆,由黃女製作不實發票會計憑證,蓋上公司章及私章回傳,製造確有銷售輔具或施作居家無障礙改善,社會局陸續撥款2697萬9155元。
黃女詐得共計2601萬7325元不法所得,再與陳女朋分,案經社會局察覺有異,向法務部廉政署檢舉;台南地檢署派駐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檢察官許華偉指揮偵辦,去年9月17日至陳女住處等9處發動搜索,扣得現金110萬與價值1131萬元房屋、土地。
檢方認定,陳女等人自2020年8月起至2025年5月止,共計詐領5407萬3174元,陳女分得4953萬8963元,羅分得215萬2508元、黃女分得238萬1703元;3人共同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刑法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業務登載不實文書、商業會計法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等罪嫌。
檢方查扣陳女所有現金、台幣、外幣金融帳戶存款共計3034萬117元,依法發還台南市政府;另法院裁定扣押陳女所有房屋及土地,以及查扣相當金額保單、股票等,依法由法院認定價值與沒收。
檢方指出,陳女等人利用公務機會,詐領身心失能或障礙者長期照顧服務相關款項,歷時長久、金額亦鉅,影響公眾與弱勢利益,犯罪情節重大;陳女、黃女自白犯罪,羅僅承認部分犯行,請法院考量陳女繳交或經查扣部分犯罪所得財物,量處適當之刑,以示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