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千娜拍完才知沒授權告詐欺 北檢首傳《世紀血案》片商3人
女演員李千娜因參與拍攝電影《世紀血案》遭到炎上,日前委任律師對製作人郭木盛、製片公司「費思兔文化娛樂公司」負責人蘇敬軾提出《刑事》詐欺告訴。台北地檢署今(6)日上午傳喚郭、蘇到案,同時也以證人身分請導演徐琨華作證。事發後神隱至今的3人,也終於現身,但3人見到媒體並未多做回應。
偵查庭約1個半小時結束,徐琨華對記者提問一概沒有回應,郭木盛則說「我們的片子拍攝沒有對林義雄造成不良影響,是根據資料拍的,所以還好,到時候應該會把片子剪好去拜會林義雄。」記者問之後會上映嗎?郭木盛回「目前無限期延後」,記者再問是要林義雄同意?蘇敬軾搭著郭木盛的肩膀說「我們現在都不談了」,郭才說「這個問題暫時不能回應。」
拍片驚覺「沒授權」 李千娜告2人詐欺
檢方先前傳喚告訴人、李千娜出庭,了解提告理由。李千娜委任律師指出,依業界慣例,真人真事改編,需要得到原型人物或家屬授權;本案改編一個非常爭議的事件,真相也沒有釐清,倖存者跟被害家屬也都在世,理論上依照一般社會通念跟業界慣例都需要得到授權,這部分是製片負責,但在洽談過程中,製片沒有跟李千娜提及電影的製作沒有得到倖存者林義雄跟被害家屬的授權,認為有構成詐欺。
「林宅血案」是戒嚴時期的一宗重大懸案,時任台灣省議員林義雄因美麗島事件遭逮捕,因叛亂罪遭拘禁,1980年2月28日美麗島案首次開庭,林宅遭不明人士侵入,林母和他的6歲雙胞胎女兒在家中遭利刃殺害,9歲長女重傷送醫搶回一命,此案至今未能破案。電影《世紀血案》的題材就是來自「林宅血案」。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