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民眾黨團提案譴責 劉世芳:官員不必接受無立委資格者質詢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民眾黨中配立委李貞秀資格惹議,她週一(16日)首度在內政委員會質詢,但內政部長劉世芳等官員拒絕上台答詢。民眾黨團今天對劉世芳及當日召委提出譴責案。劉世芳下午在立法院受訪說,內政部認定李貞秀女士不具備立法委員的資格,按照立法院議事規範,行政官員不必接受一個沒有立法委員資格的質詢。
民眾黨團提案,有鑑於韓國瑜已於115年3月11日黨團協商明確裁示:「在相關事實查明前及司法終局裁判前,有鑑於李貞秀委員既已完成就職宣誓,其立法委員身分及職權行使應予尊重。」內政部長劉世芳卻於115年3月16日出席內政委員會時,刻意違背行政立法相互尊重、相互監督制衡之原則,與輪值召委李柏毅沆瀣一氣,採取「不上台備詢」、「不發一語」之抵制態度,極其傲慢的憑藉行政權剝奪立法委員質詢權,不僅公然藐視國會,更踐踏民主法治,赤裸裸的將弱勢族群淪為政治鬥爭工具。
劉世芳今天下午在立法院表示,她依照中華民國憲法依法行政,並重申,李貞秀女士從頭到尾都沒有告訴國人,她有沒有放棄雙重戶籍跟雙重國籍,且她從來也沒有否認她仍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這件事情。按照「國籍法」,本來就是應該在就職前一天提出放棄證明,目前為止內政部仍然沒有收到。
劉世芳指出,立法院長韓國瑜日前在黨團協商的時候,也有提到這件事沒有黨團共識。在當時的協商中,他也請立法院人事處唸出李貞秀所簽的文書裡面有涉嫌偽造的嫌疑,也就是說,李貞秀只有簽中華民國國籍,並沒有簽她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雙重國籍,目前內政部都還沒有收到公文書的影印本。
劉世芳說,到目前為止,內政部認定仍然認為李貞秀女士不具備有立法委員的資格,按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或是立法院的各項議事規則,以及在內政委員會召委裡面所做的議事規範,她是按照議事規範尊重內政委員會所有委員的質詢跟備詢。
媒體追問,如果下一次質詢時遇到李貞秀,她是否會接受質詢?劉世芳回應,還是一樣,她認為李貞秀女士仍然是李貞秀女士,她不具備有立法委員的資格。按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或是立法院的議事規則,或是立法院的議事規範,行政官員其實不必接受一個沒有立法委員資格的質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