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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生畢業前賣帳戶換現金 恐背刑責

NOWNEWS今日新聞

更新於 03月19日06:33 • 發布於 03月19日06:33 • 記者鄧力軍/台中報導
▲外籍生畢業前賣帳戶換現金?誤踩詐騙陷阱恐背刑責(圖/第四分局)

[NOWnews今日新聞] 台中市警方發現詐欺案中有人頭金融帳來自外籍學生;經調查,有外籍學生畢業後返國前,認為銀行帳戶日後用不到了,於是將銀行帳戶及提款卡出售換取現金,殊不料這已經觸法,成為詐騙集團利用的人頭帳戶。台中市第四分局分局長蔡慶星親率春社派出所及偵查隊前往嶺東科技大學校園宣導,針對外籍學生常見的打工詐騙陷阱進行說明,提醒學生販售帳戶不僅涉及詐欺及違反洗錢防制法,還須負擔刑責與賠償責任,進而影響居留資格。

外籍學生來臺人數逐年增加,詐騙集團也悄悄地將觸角伸入校園。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所轄嶺東科技大學外籍學生約占全校近4%,以印尼、越南籍為主,因對臺灣法令及求職環境不熟悉,容易成為詐騙集團鎖定對象。為防堵類似情形,分局長蔡慶星親率春社派出所及偵查隊前往校園宣導,針對外籍學生常見的打工詐騙陷阱進行說明,包含假仲介、高薪輕鬆工作誘騙,以及要求提供帳戶、SIM卡等手法,提醒學生「高報酬=高風險」,切勿因一時貪念誤觸法網。

經統計114年至115年3月間受理外籍人士涉詐騙案件共25件,類型以假求職、假投資、假交友及帳戶收購為主。春社所副所長顏佑容除全程中英雙聲道宣導外,更點出「返國前賣帳戶」常見案例,有外籍學生因即將畢業返國,在網路上看到「帳戶變現」訊息,誤以為可賺取額外收入,將銀行帳戶及提款卡出售,最終遭詐騙集團利用成為人頭帳戶,不僅涉及詐欺及違反洗錢防制法,還須負擔刑責與賠償責任,進而影響居留資格。

第四分局強調,銀行帳戶、提款卡及手機門號皆屬個人重要資產,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賣,即便是朋友或同鄉請託都應提高警覺,避免淪為詐騙工具;未來將持續以案例式、多語言方式深入校園宣導,讓外籍學生「聽得懂、記得住、不上當」,從源頭降低受害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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