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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酒測挨罰18萬!新北男拖2年半不繳 繼承房產「過不了戶」嚇到秒付清

CTWANT

更新於 10小時前 • 發布於 14小時前 • 陳頡
交通專案跨機關合作,士林分署掌握繼承財產促全額繳清。(圖/法務部執行署士林分署)

新北市一名許姓義務人因拒絕接受酒測遭裁罰新臺幣18萬元,逾期未繳納,經移送法務部執行署士林分署執行。士林分署持續追查其財產,嗣透過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通報,掌握該名義務人因繼承取得房產即將辦理移轉之際,立即囑託地政機關辦理查封登記。許姓義務人因房屋無法順利辦理過戶,始聯繫承辦書記官,並於9月底全額徵起。

據了解,許姓男子於113年2月間騎乘機車行經新北市淡水區某路段時遭警方攔檢,因拒絕接受酒測,遭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18萬元遲不繳納,並於同年10月移送士林分署執行。執行人員受理後,查無銀行存款可供執行,雖多次寄發傳繳通知,均置之不理。

士林分署並未因此停止追查,持續掌握許姓義務人財產及異動情形。嗣於115年8月底,承辦書記官接獲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通報,得知義務人甫繼承取得房產,且即將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立即囑託地政機關辦理查封登記,方使該房屋無法順利完成過戶。義務人得知房屋遭查封後,這才主動聯繫士林分署洽詢繳款事宜,並於同年9月底全額繳清18萬元罰鍰。

士林分署表示,酒駕及拒絕酒測不僅危及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生命、身體安全,更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傷亡與家庭悲劇。酒測是防制酒駕、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執法措施,駕駛人應配合警方依法實施檢測,切勿心存僥倖、拒絕酒測;受裁罰後亦應依限繳納,避免因逾期欠繳而遭強制執行。

士林分署並呼籲,「酒後不開車,平安回家去」,飲酒後應搭乘大眾運輸、計程車或利用代駕服務,親友亦應主動勸阻酒後駕車。對於酒駕、拒絕酒測等交通裁罰案件,士林分署將持續透過跨機關合作機制,積極追查義務人財產,並依法採取必要執行措施,落實裁罰效果,共同守護用路人安全。

◎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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