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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感疫情持續升溫! 公費藥劑擴大「這7類人」延長至10月底

台視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流感疫情持續升溫!疾管署表示,近期流感疫情已進入流行期且持續上升,因此針對7大類族群「有類流感症狀,且具高傳播風險身分」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且適用期限延長至今年10月31日,而症狀可由醫師評估是否符合公費用藥資格。

疾管署指出,目前流感疫情已進入流行期,且近期疫情持續上升,因此決定延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以降低流感傳播及重症風險。

此次延長的公費藥劑適用對象,第1類為醫事單位的防疫相關人員,包括具執業登記的醫事人員及醫療院所非醫事人員;第2類為安養、長期照顧等機構的受照顧者及工作人員;第3類則是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

另外,第4類為幼兒園、國小、國中、高中、高職及五專1至3年級學生;第5類為與流感重症高風險族群同住或負責照顧的人員;以及第6類為禽畜養殖、動物園、動物防疫等相關工作人員;最後第7類是其他容易發生群聚的密集機構人員,例如軍營人員。

目前全台約有4000家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合約醫療機構,藥劑包含克流感及易剋冒,民眾可透過疾管署「流感新冠肺鏈疫苗及流感藥劑地圖」查詢附近合約醫療機構。

疾管署提醒,若民眾出現類流感症狀,應儘速就醫,由醫師依症狀及臨床狀況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使用條件;符合條件者不需進行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以把握治療時機。

目前流感抗病毒藥劑並未列入健保給付項目,公費用藥的治療時機及必要性,仍由醫師依患者狀況及臨床專業判斷。

疾管署呼籲,民眾平時應落實勤洗手、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防護,有呼吸道症狀時應佩戴口罩,打噴嚏時以面紙、手帕或衣袖遮掩口鼻,與他人交談時也盡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距離;若出現類流感症狀,應就近就醫並充分休息,痊癒後再返回學校或工作場所,降低病毒傳播風險。

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一覽表。圖/翻攝自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官網

編輯/賀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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