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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過世爭房產!「前妻兒女、老婆大亂鬥」 專家:一方法早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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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3年12月28日01:36 • 發布於 2023年12月28日02:40 • 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與前妻離婚有子女,再婚後往生,遺產怎麼分配?資深地政士提到,有案例是老爸爸3年前往生,遺留名下一間房屋,由於這間房屋是老爸爸再婚之前買的,為此,後母無法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所以繼承權就在後母和與前妻生的兒女之間,形成了各3分之1的應繼分。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說,由於後母是老爸爸生前合法的配偶,依照民法第1138條規定,配偶是當然繼承人,和老爸爸前段婚姻所生的姐弟,共同繼承老爸爸的遺產,至於已經離婚的前妻,因為婚姻關係已經不存在,所以對老爸爸沒有繼承權。

他說,後母以3個人「公同共有」的方式,先繼承登記到自己等3人名下,但這個舉動卻惹火了這對姐弟,直接對後母提起訴訟,並取得登記所有權各3分之1的法院判決。依據法院判決書的內容,這間房屋的所有權由公同共有,登記為後母及姐弟2個人各持分3分之1。

鄭文在表示,就土地登記實務而言,繼承登記先辦理「公同共有」,再辦理共有型態變更或是協議分割為3分之1,並不需要法院的判決書,只要共有人之間的同意書,就可以直接向房屋轄區的地政事務所辦理,這件的訴訟費用及律師費,正是缺乏溝通的「必要成本」。

鄭文在認為,若老爸爸生前有寫好遺囑,即可避免枕邊人和自己的親生子女發生遺產爭奪戰。另外,該案也可以透過生前夫妻贈與的方式,讓太太直接受贈取得房屋所有權,避免不必要的爭議,甚至對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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