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衛福部組改修法 關鍵條文保留送協商
立法院聯席會議今天(19日)初審通過攸關衛福部組織改造的「衛生福利部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針對增設兒少及家庭支持署、長期照顧及社會發展署的業務內容等關鍵條文無共識,因此保留,後續交黨團協商。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聯席會議19日併案審查行政院、朝野立委提出的「衛生福利部組織法第2條、第5條及第8條條文修正草案」等案,內容包括配合衛福部業務調整,刪除社會及家庭署及其業務,增設兒少及家庭支持署、長期照顧及社會發展署等。
行政院版草案規定,兒少及家庭支持署的業務為規劃與執行托育照護、早期療育、兒童、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家庭支持服務及健康促進事項。長期照顧及社會發展署的業務為規劃與執行長期照顧、老人、身心障礙者、婦女權益與福利及國民年金事項。
聯席會議討論到攸關衛福部掌理事項的第2條條文,民進黨立委范雲指出,婦女團體最高的共識就是增加婦女業務的人力資源與層級提升,因此建議增訂婦女權益保障、婦女福利服務、社會參與及家庭暴力、性侵害等政策規劃,以及管理、監督、推動、執行及相關法規的研訂。民眾黨立委陳昭姿所提修正動議重點則是要避免機關組織調整對現任員工造成不當影響,應保障其權益。
至於涉及衛福部的次級機關及其業務的第5條條文,朝野對於兒少及家庭支持署、長期照顧及社會發展署的業務範圍有不同主張,比如民進黨立委林月琴認為應改為社會發展及長期照顧署等,國民黨立委鄭天財則希望增設原住民健康照顧署。
由於朝野對於上述關鍵條文無法取得共識,因此保留交黨團協商。由於「衛生福利部組織法」修法牽涉「衛生福利部兒少及家庭支持署組織法草案」、「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及社會發展署組織法草案」等案修法,因此上述兩項修法雖初審通過,也須交黨團協商。(編輯:沈鎮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