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大罷免2度亮票一審判決出爐!趙少康:沒坐過牢給他關55天算了
記者詹宜庭/台北報導
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去年在726大罷免中2度違法亮票,涉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遭北檢起訴並求處重刑,去年12月開庭時,趙少康坦言「亮票是不對的」,也保證不會再犯,全案轉簡式判決並當日審結。台北地院今(20日)一審判決結果出爐,判處趙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宣告緩刑2年,須支付公庫5萬元。對此,趙少康表示,「我有在想要不要去給他關55天算了,什麼都做過但沒坐過牢。好吧,這再跟律師討論一下。」
趙少康去年7月26日大罷免投票時亮票,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他故意2度亮票給媒體拍攝,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起訴;台北地院審理時,趙少康認罪但主張是過失亮票,且選務人員也沒制止他,請求從輕判拘役並緩刑,但檢方認為他是故意亮票,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請求依法量刑。法官今日宣判,將趙少康判處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但緩刑條件是向公庫支付5萬元,可上訴。
趙少康今日在立法院舉辦新書發表會,針對一審判決結果他表示,「我有在想要不要去給他關55天算了,什麼都做過但沒坐過牢。好吧,這再跟律師討論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