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2天閃婚才2個月就離了!女拆遷獲1463萬 前夫1招拿走585萬
大陸上海一名患有智能障礙的陳姓女子近期因老家拆遷獲得約人民幣325萬元(約新台幣1463萬元)的徵收補償金,卻遭小她13歲的蔡姓前夫突然提告,狠心奪走約人民幣130萬元(約新台幣585萬元)。最離奇的是,陳女與前夫僅相識2天就結婚,婚後未滿2個月便閃離,讓陳女家屬與親友痛批整起事件為男方設計的局。
據陸媒《新民晚報》報導,現年63歲的陳女士自幼因父母近親結婚而患有先天智能障礙,過去曾有一段婚姻並育有子女。2005年陳女在他人介紹下結識比自己小13歲的蔡姓男子,兩人認識僅2天就辦理結婚,但兩人婚後從未共同生活。結婚數日後,蔡男迅速將戶口遷入陳女名下的承租房內,並在不到2個月內又與陳女完成離婚手續;陳女更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同意轉讓房屋承租權並遷出戶口。
直到2024年陳女位於上海市黃浦區的老宅迎來拆遷,蔡男隨即憑藉當年的戶口遷入與離婚協議書一紙訴狀告上法庭,硬生生分走約40%拆遷補償款。陳女及其家屬在法庭上主張,陳女為智力殘疾人士,當年的結婚與離婚皆非其真實意思表示,要求法院維護其合法權益。
然而,法院調查後發現了關鍵的「致命漏洞」,雖然陳女從小患有智障,但直到2019年才首度至醫院進行智力發育遲滯鑑定,並於2022年才領取智力殘疾證明。判決書指出,事隔多年後的診斷記錄,不足以認定陳女在2005年當時屬於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因此難以把錢討回來。
有大陸法律界人士指出,在婚姻關係結束多年後才補做精神或智力鑑定,法律上往往因時隔過久而難以採信。對此,律師提醒,民眾若發現家屬存在認知能力偏差或精神疾病,務必及早向法院申請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並指定監護人,才能防止別有用心者趁虛而入,避免受害者成為有心人士獵取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