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存百萬難證金流!黃國昌小姨子不滿被爆凱思金主 告贏鏡週刊
台灣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的小姨子高翬不滿鏡週刊以「黃國昌狗仔金流/狗仔基金第一桶金曝光」等文章,報導她出資百萬成立凱思國際公司、是凱思公司實際金主,因而提起加重誹謗的刑事自訴案,台北地方法院本週二判決鏡週刊林姓記者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判決關鍵如今曝光,凱思公司2021年設立時,由負責人李麗娟、股東陳美吟分別提供90萬和10萬「現金」存入銀行,有公司存簿為證,而鏡週刊無法證明這100萬元來自高翬或她名下的耘力國際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又基於「保護消息來源」之故,無法提出相關佐證資料,因此法官認定查證不夠完備嚴謹,具有加重誹謗的犯意。
鏡週刊7月22日發表聲明,報導內容關注政治人物是否透過狗仔跟監偷拍、組織運作及資金流向等重大公共利益事項,攸關民主政治及社會大眾知情權,絕非針對個人私生活進行無端攻擊。報導內容均係記者依據當時所掌握之資料及多方查證結果完成,並非憑空杜撰,亦無任何誹謗或損害他人名譽之故意;對於一審判決記者有罪深表遺憾,將提起上訴。
2025年10月21日,鏡週刊報導「黃國昌小姨子高翬匯款百萬成立凱思」、「注資凱思國際的政商人士也跟著曝光,2021年匯出第一筆資金成立這家公司的神祕金主,就是黃國昌的小姨子高翬」、「早在4年前由高翬擔任負責人的耘力國際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就匯了100萬元成立凱思國際,高翬不但是黃國昌妻子高翔的親妹,還是凱思國際實際金主」。
鏡週刊林姓記者挨告加重誹謗罪,他出庭表示本案報導源自立委王義川發現遭狗仔跟監而提告,經查核得知跟監人員受僱於凱思國際公司,凱思國際的負責人叫李麗娟,李麗娟住家跟黃國昌妻子、小孩的戶籍地相符,而求真民調公司的負責人也叫李麗娟,依據公司登記資料表可知李麗娟掌握款項超過千萬,但李麗娟只是在安親班當老師,「所扮演的角色十分詭異」,所以懷疑李麗娟是黃國昌的人頭。
林姓記者說,查核李麗娟所在安親班的過程發現,這個地址跟耘力公司登記地址相同、耘力公司的營業項目也有補教業,甚至最後調查出高翬的賴姓表弟應有出資10萬元到凱思國際公司,他依據調查結果認為凱思、李麗娟、高翬、耘力公司有高度重疊性,合理推論高翬和耘力公司注資成立凱思公司。
法官指出,鏡週刊這些查證過程並未涉及凱思公司成立的相關金流,最多只能認定凱思負責人李麗娟的資歷是否可以同時掌握資本額上千萬的凱思公司和求真民調公司「有所異常及疑義」,以及李麗娟與高翬、耘力公司「有高度緊密關聯性之情狀」,但報導內容明確提到高翬和耘力公司出資百萬設立登記凱思公司。
北院調查,凱思公司的設立變更登記資料表顯示,2021年12月8日設立登記時由李麗娟出資90萬元、陳美吟出資10萬元;凱思公司的存簿資料則在2021年11月25日有兩筆存入紀錄,分別是10萬和90萬,而且都是「現金」,很難判定這100萬來自高翬或耘力公司提供的資金。
法官曾問鏡週刊有無其他報導的依據,但被告和律師都說,基於新聞記者的職責保護消息來源,無法提出消息來源的相關資料,加上被告供稱因為報導主體是黃國昌,對於高翬和耘力公司的部分沒有進行查證,因此法院對於「凱思公司設立資金來自高翬、耘力公司」這件事無法相信為真。
判決書提到,雖然鏡週刊辯稱本案報導與公共利益有所關聯,「被告並非檢調機關」,無調查真實的權力,只能依據當時查證結果來報導,但法官認為被告身為深耕多年的資深記者,報導內容散布力和影響力均極為強大,縱使報導動機是為了公益揭露不法行為,仍應進行合理查證程序,甚至查證程序應該比一般人口耳相傳更加嚴謹周密,才能避免他人名譽無端受損的情形,而本案有查證不足、客觀上難以合理相信的查證結果,因而涉犯加重誹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