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漫《尼古喵喵》涉菸品廣告 國健署:台灣影音平台播出經查屬實最高罰100萬
動漫《尼古喵喵》遭香港停播,董氏基金會行文國健署檢舉台灣多家影音平台持續播出,違反《菸害防制法》,並抗議動漫頻繁特寫菸品品牌。國健署今天表示,地方衛生局如查證屬實,依法最高可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被家長檢舉的動漫《尼古喵喵》整部都圍繞在吸菸,雖然短暫出現戒菸的好處,但事實上從第1集約3分56秒起即頻繁出現特定菸品,從菸盒到單支菸品,刻意、清楚呈現可辨識品牌。
林清麗提到,劇情內容還刻意安排主角從菸盒拿出數根菸,再將打火機放進菸盒中,示範如何方便一起攜帶。這已不只是單純劇情呈現,而是透過角色、情節與畫面反覆強化特定菸品品牌及吸菸形象。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已彙整相關事證,正式行文主管機關要求依法查處。
消基會名譽董事長游開雄指出,《菸害防制法》第12條規定,菸品促銷或廣告不得利用電視、電影片、錄影物、電子訊號、電腦網路等方式宣傳;數位時代菸品行銷手法不斷翻新,主管機關更應積極執法,不能讓娛樂內容成為菸品廣告保護傘。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香港衛生署近日去函網路平台,要求在香港地區中止播送該動漫,原因是相關內容涉及香港吸煙(公眾衛生)條例對菸草廣告的禁止規範,「同一部動漫,香港已經停播,台灣還要繼續播放?」
王瀚陽認為,若台灣政府不立即作為,不僅可能形成「香港不行,台灣可以」的錯誤訊息,更可能讓業者誤以為只要將菸品品牌藏進動漫、戲劇或娛樂內容,就能遊走法律邊緣,呼籲主管機關盡速依法處理。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長羅素英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有關台灣拒菸聯盟公布巴哈姆特動畫瘋等影音平台刊播《尼古喵喵》影片,畫面出現吸菸情形,並呈現完整菸品品牌及菸盒,疑涉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2條,已移交地方衛生局依法查明;如查證屬實,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
羅素英表示,將依法透過跨部會機制,持續關注新型態媒體內容,以及菸品訊息不法露出情形,同步要求與督促媒體業者自律,降低菸品訊息對兒少影響,守護兒少健康。
責任主編:于維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