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醉女下車狂吐!Uber運將偷拍胸部下體 爬後座性侵二審判4年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4小時前 • 發布於 7小時前

記者葉品辰/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陳姓Uber司機於2024年12月凌晨載送一名酒醉女子返家時,趁對方意識不清、無力反抗,不僅沿途偷拍女子胸部及下體,抵達住處樓下後更將女子拉到後座性侵,還拿手機拍攝性侵過程。台中地方法院一審依乘機性交罪判3年10月,陳男與檢方都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定,偷拍性影像與乘機性交應分論併罰,撤銷原判決,分別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10月、乘機性交罪判3年6月,應執行4年徒刑。

判決指出,陳男當時擔任多元計程車司機,2024年12月7日凌晨3時許載送酒醉女子返家,途中女子因醉酒兩度下車嘔吐,陳男竟趁攙扶對方時,竟拿出手機偷拍女子胸部及下體;待抵達女子住處樓下後,又發現女子仍因酒醉意識不清、身體無力,竟將她拉到計程車後座性侵,還以手機錄下整個過程。

警方調查後,確認女子遭性侵與偷拍屬實,陳男偵查及審理期間也坦承犯行。台中地院審理判決陳男應賠償被害女子80萬元,並認為陳男以1行為犯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乘機性交2罪,從重依乘機性交罪判他3年10月,然陳男與檢方均不服上訴。

高分院二審法官審理則認為,陳男在載送途中偷拍女子私密部位,以及性侵時再度錄影,屬於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犯行;而偷拍與乘機性交的犯意不同,兩罪不應互相吸收,應分論併罰,因此撤銷一審判決,改判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10月、乘機性交罪3年6月,合併執行4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點我加ETtoday好友,接收更多新聞大小事。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遭長期家暴!還照護失明婆婆+3子女 嘉義人妻崩潰15刀殺尪

TVBS
02

快訊/台中建案工地摔死人!19歲裝潢工「20樓墜7樓」傷重不治

三立新聞網
03

巴威逼近九份老街冷清! 韓日遊客「震驚又害怕」

TVBS
04

她稱「屋內有蛇」不租了!鄰居見「禮儀車」驚悚真相曝

民視新聞網
05

警大實習生降臨高雄!超仙女警、天菜帥哥正面曝光 全網暴動:想被開單

三立新聞網
06

超清晰! 氣象署1.3萬公尺高空拍攝巴威颱風影像曝光

上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