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辦家變再起! 黃帝穎點出馬以南聲明藏2大謬誤:難道要告馬英九
Newtalk新聞
前總統馬英九指控馬英九基金會前執行長蕭旭岑、王光慈違反財務紀律,並提出刑事告訴,事隔一個多月後,「馬辦家變」風波再起,馬英九的大姊馬以南16日透過律師發表聲明警告,未來若再有以馬英九名義或簽署之任何文件進行的行為,將依法追究。律師黃帝穎表示,馬以南的聲明有明顯二大謬誤,並質疑「難道馬以南要告馬英九嗎?」
馬英九基金會5月29日對王光慈、蕭旭岑提出刑事告訴,先前申請輔助宣告的馬以南16日突然由律師發出聲明指稱,未來再有以馬英九名義或簽署之任何文件進行的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此,黃帝穎發文寫道,馬以南的聲明有明顯二大謬誤。謬誤一是,馬英九未被法院裁定輔助宣告,馬以南在法律上根本無權限制馬英九簽名等任何法律行為。
黃帝穎指出,馬以南聲明第一點「有關馬英九先生聲請輔助宣告事件,刻由台灣台北地家事法庭依法審理中」,也就是法院根本還沒有裁定馬英九輔助宣告,馬英九在法律上是完全行為能力人,馬前總統依法有權進行簽名等任何法律行為,馬以南根本無權限制。
黃帝穎續指,謬誤二是,馬英九本人簽名竟被馬以南揚言追究法律責任。馬以南聲明第三點「如再有以其名義或簽署之任何文件進行各般行為,當依法著即訴諸法律究,絕不寬貸。」馬英九目前是法律上完全行為能力人,尤其他日前在鏡頭前表現有親筆書寫文章及工整簽名的態度,馬英九有合法簽名或簽署文件的權利,竟被馬以南揚言追究法律責任,何其荒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