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單車也會被拖吊「可罰1200元」 民眾驚拖吊熱區「在這」
即使單車沒有車牌,同樣會面臨拖吊與開罰的命運。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人行道因鄰近銀行及電子產品賣場,成為單車違停熱區,地上甚至以粉筆標註「腳踏車」及拖吊場電話,過去牆上也曾張貼告示提醒民眾勿違停、臨停。根據統計,新北市今年截至3月18日已有145輛單車遭拖吊,違規者最重可處1200元罰鍰,若車主超過3個月未領回,單車將進行拍賣。
根據規定,慢車不得任意停放,若有停車設施應按順序停妥,若無停車設施則須比照機車停放方式。值得注意的是,雙北地區禁止單車停放於收費停車格內。有民眾認為,腳踏車與機車的情況相同,若隨意停放會擋住行人通道,導致行人無法通行而必須繞道而行。也有騎腳踏車的民眾坦言,若車子本身價值不高,被拖吊後有時可能就不領了。新北交通警察大隊分隊長李盛馨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規定,慢車駕駛人不依規定停放車輛,處新台幣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新北華江拖吊場主任嚴家弘說明,場內擺放的違規拖吊自行車大約100多台,光當日新進的就有15輛,這些車輛包含在公有停車場停放過久而被移置的單車。
民眾若要領回遭拖吊的單車,須攜帶附有照片的證件前往拖吊場,確認車輛無誤後,若有上鎖且能開鎖即可領回,但仍須繳納相關費用。費用包含88元移置費及每日50元保管費,不過第一天未達3小時免費,3小時以上未達12小時收取25元,超過則以一天價格計算。
新北交通局停營科科長王昶閔指出,若車主未於20日內領回,交通局會辦理限期3個月的公告,屆時仍未領回則辦理後續拍賣作業。從拖吊場內可見,部分單車已鏽蝕變成咖啡色,有些看起來也無法騎乘,顯然被遺忘許久。單車雖無車牌,仍會遭到拖吊及開罰,提醒民眾應將愛車停放於正確位置,以免受罰又得多跑一趟拖吊場,耗費大把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