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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判決書揭柯文哲「裝窮」要錢套路!只有這位大老闆一眼看破冷回應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天前 • 發布於 2天前
柯文哲涉京華城等案一審判17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資料照)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等案,一審遭判刑17年,昨日完整判決書公開。律師廖國翔表示,判決書揭露了柯文哲私下向企業主、小草要錢的具體手法。他表示,柯文哲長期「裝窮」,藉此吸引支持者「小草」及企業主贊助,但這套招式並非對所有人都奏效,其中力積電董事長黃崇仁便一眼看穿這套「裝窮」套路,最終隨便打發柯文哲。

廖國翔昨日在粉專「TaiwanDreamer」發文表示,柯文哲最常用的招式就是「裝窮」,在投票前一天還要支持者一人捐200元把「韭菜割好割滿」,但後來發現,當時政治獻金專戶裡面根本還有6000多萬,這還不包括洗去木可公司的3000多萬及進入柯文哲帳戶的450萬。

根據廖國翔引述的判決書內容,柯文哲與民眾黨的募款手段在證人證詞中無所遁形。判決書關於「以木可公司侵占 KP 小物募款所得」段落提到,木可網路商店在宣傳網頁明載「捐款」、「選舉終究需要很多錢」等文字。此外,多位證人證實了這套募款邏輯:證人周俊吉供稱邱佩琳曾在飯局訴苦「民眾黨很窮、希望大家幫幫忙」;證人周王美文也表示邱佩琳曾兩三次提及「民眾黨很辛苦」。

更具體的手法出現在柯文哲本人身上。證人謝明珠在偵查中證述,柯文哲親口告訴她「當黨主席有職務捐150萬元,但他沒有錢」,希望謝幫忙募款,謝明珠隨後以此為由向東森總經理徐瑞勇尋求幫忙,直言「柯文哲很可憐,都沒有錢」。甚至連投資網路自媒體案,證人邱復生也證稱是因為「柯文哲也沒錢」,才利用網路政黨來宣傳。

然而,這些裝窮手段在黃崇仁面前卻碰了釘子。根據判決書記載,黃崇仁在偵查中證實,當柯文哲提及「民眾黨辦公室之後要搬到台玻大樓」時,他便認定這是暗示需要經費,因為「眾所周知,柯文哲很會裝民眾黨缺錢」。他還說,柯文哲向他說民眾黨辦公室之後要搬到台玻大樓這些話,「一定就是希望我贊助他們辦公室相關經費的意思。」

對此,廖國翔也忍不住表示,看來裡面只有黃崇仁最聰明,知道柯文哲是在裝窮,後來隨便打發,沒被柯文哲騙到錢。他也笑稱:「難怪大家說相信黃董,年底就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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