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彰化少女和前任看電影 竟遭輪流性侵!惡狼賠225萬減刑

EBC 東森新聞

更新於 03月08日00:40 • 發布於 03月08日00:40

彰化一名男子阿輝(化名)與少女小美(化名)交往,發生過多次性行為,沒想到分手後竟與好友大強(化名)聯手對小美性侵,遭判7年8月、大強7年2月,二審考量兩男已賠償225萬元達成和解,於改判阿輝4年2月、大強3年8月徒刑。

約看電影慘遭性侵

根據判決書,阿輝與小美原為男女朋友,交往期間阿輝明知小美未成年,仍分別在汽車旅館與租屋處發生3次性行為。兩人分手後,阿輝假意約小美到友人大強的租屋處看電影,卻慘遭兩人性侵。

當天小美抵達後,阿輝便動手強拉,小美雖然拚命掙扎大喊「不要」,甚至想拿手機報警,大強卻在此時上前幫忙,強行奪走小美手機,並配合阿輝壓制住小美,阿輝遂性侵得逞。整起案件直到小美在學校購買驗孕棒被同學發現,校方介入輔導後,這起集體性侵案才曝光。

兩名男子矢口否認強迫,辯稱小美當時是想3人一起性行為,且大強在一旁是因為「沒性致」才改滑手機,指控小美是因為借不到錢才誣告。

法官勘驗對話紀錄,發現小美在案發前曾明確拒絕性刺激話題,案發後更質問阿輝「強迫我性交是事實」,阿輝當時回覆「我很抱歉」,完全未反駁合意之說,戳穿證詞。

判決結果

法官判決理由指出,兩男雖然在二審前與家屬達成調解,支付高達225萬元的賠償金並獲得父親諒解,但小美因此身心受創嚴重,出現自傷行為。

法官認為,大強雖然沒有親自參與性行為,但他負責奪手機、壓制少女,屬於「功能性犯罪支配」,應論以共同正犯。考量兩男賠償誠意且無前科,因此撤銷原審重判,分別改判阿輝4年2月、大強3年8月。阿輝另涉及的3次合意性交罪則維持原判執行10月。

東森新聞關心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一手掌握全世界,立即加入東森網Line官方帳號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謝文雄案國民法官受訪 新北地院:應嚴守評議秘密

中央通訊社
02

台中武術社驚傳命案 菜鳥想退出「被逼與9高手對打」遭踢下巴慘死

三立新聞網
03

高金素梅案首開庭! 辦公室主任利春仁認罪求緩刑

自由電子報
04

同事一句「出事算誰的?」她控職場霸凌求償347萬 法官:屬正常溝通

鏡週刊
05

趙建銘喊沒追求、僅有好感 陳幸妤爆「他的手機桌布是許姓護理師」

台視
06

台中印尼男加入武術社團3個月想退出 被逼「與9人對打」倒地撞頭不幸身亡

鏡週刊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