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重啟!大法官不甩在野照運作 藍轟「違法」
中華民國115年1月2日開工首日,憲法法庭隨即針對屏東地方法院一起刑事裁定做出違憲判決。然而,目前憲法法庭僅由5位大法官維持運作,引發適法性爭議。國民黨立委強烈抨擊此舉形同「知法亂法」,呼籲總統賴清德應盡快提名大法官人選,讓憲法法庭回歸合法合規的運作軌道。
司法院發言人吳定亞宣布,憲法法庭做成11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認定台灣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聲字第19號刑事裁定牴觸憲法,應予廢棄。該案源於被告林峰帆因非法製造非制式手槍罪遭判刑7年6個月、併科罰金14萬元;當事人曾向地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卻遭駁回。憲法法庭指出,辯護人應得為被告聲請撤銷或變更羈押處分,因而做出上述判決。
儘管憲法法庭依時程運作,但其組成結構遭到在野黨強烈質疑。國民黨立委林沛祥痛批,在違背良知的大法官操作下,中華民國已陷入危險處境;他指控現行運作是知法、玩法、弄法,最後甚至「不演了」直接亂法,令人遺憾。
國民黨立委黃健豪進一步指出,在野黨眼中的「違法」,指的就是憲法法庭組成人數不合法,連其他三名大法官都曾對此表示不妥,這五位大法官卻仍堅持審理並做出判決,令人擔憂台灣未來的法治發展。黃健豪強調,要讓憲法法庭恢復合憲、合規運作,最直接的方式就是請賴清德總統,盡速將適合的新任大法官人選送交立法院,而非消極不提名。
針對僅剩五位大法官仍繼續運作的適法性問題,該判決主筆大法官呂太郎解釋,憲法機關的運作不可片刻中斷,以此作為法庭持續運作的法理基礎。
對此,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則出面緩頰,表示這幾位大法官是堅守崗位、努力不懈地捍衛人民權利。他批評藍白陣營因不服氣而通過譴責案,甚至概不承認憲法法庭的決議,這才是最差的民主示範。
憲法法庭強調運作一刻不能停,但在野陣營堅持其組成不合法,雙方對於憲政運作的認知歧異,也讓這份新年首號判決蒙上濃厚的政治攻防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