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噪音奪命釀悲劇 嘉義槍殺案附帶民事判賠271萬
去年8月間嘉義縣中埔鄉余姓男子因不滿鄰居長期夜間噪音,涉嫌持土製長槍朝正在自家廚房洗手的鄰婦射擊致死。法院日前就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部分宣判,判決余男須賠償死者家屬喪葬費及精神慰撫金,共計271萬900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案件發生於去年8月19日下午3時許,余男持具有殺傷力的土製長槍,朝站在廚房洗手檯前的殷婦上半身開槍,子彈擊中右上胸,造成胸部穿透性霰彈槍傷,殷婦送醫後不治。刑事部分已由國民法官法庭認定構成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8年。
民事部分,家屬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主張已支出喪葬費用21萬900元,並請求600萬元精神慰撫金。法院審理時,余男對喪葬費用不爭執,但認為事發係因長期發出噪音,且家屬與殷婦並未長久共同居住,請求精神慰撫金應低於100萬元。
法院審理,家屬曾女為死者唯一繼承人,母女關係因被告不法行為而永久中斷,身分法益侵害情節重大,精神痛苦難以言喻;同時衡量雙方年齡、教育程度、經濟能力與加害情形,認定精神慰撫金以250萬元為適當。判決余男應賠償總額271萬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