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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允恭與女記者辦公桌上做愛 懲戒法院判撤職停止任用兩年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1年03月24日07:29 • 發布於 2021年03月24日02:02

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被控任職高雄市新聞局長期間,與電視台記者Y女在辦公桌性交,分手後又騷擾對方,監察院年初以11比0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懲戒法院今判撤職,並停止任用兩年。

丁允恭去年9月9日遭爆曾在高雄市新聞局長辦公室與記者Y女性交、要求墮胎,甚至訂婚後還劈腿多女,翌日一早即透過總統府代發聲明,宣布請辭府發言人。

監委指丁2013年10月25日與前妻訂婚後,仍與Y女交往;2017年2月Y女北上工作、與丁分手,丁於同月27日在臉書上傳與Y女的合照,使得媒體界都知道他和Y女交往情事,讓Y女工作遇上困擾。監委稱Y女擔心丁再將兩人私密照流出,曾要求對方刪除,這行為已讓Y女感受到冒犯,已構成性騷擾防治法所定義的「性騷擾」。

懲戒法院本月3日行辯論程序,當時丁允恭的新婚妻子蔣婕妤怒控監察院只憑Y女單方面指訴辦案,並指是Y女主動釋出愛慕之意,事後卻不斷索討金錢。

蔣婕妤出示丁允恭與Y女的對話,Y女寫下「洩憤亂花是我不對,最後十萬,以後不會了」、「能一次五萬嗎」、「我無法工作,業界都知道我翹班翹的厲害,沒人願意用我」、「很多東西都是表象而已,跟他在一起我也很痛苦,剩下的,今天就拜託你了,真心拜託」。

蔣婕妤指監院稱丁強拍Y女影片,這不是事實,因為有些影片還是Y女親自掌鏡,監委在調查過程中卻未求證丁,相當不公平。

丁允恭對「在辦公室從事不宜行為」感到抱歉,自己也請辭,但監院性騷擾的指控完全偏離事實。丁指雙方互有接觸,女方「想見面」、「需要經濟上的援助」他都給予支持,但這樣的支持卻變成「性騷擾」,非常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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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右)遭監察院彈劾送懲戒法院,新婚妻子蔣婕妤則力挺、反轟監察院偏頗、不公平。記者黃義書攝影/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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