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13年沒同住過!人妻獨養兒還被夫嫌「年紀大沒人收」羞辱對話曝光…心冷求離婚
新北一對夫妻結婚13年,然而丈夫長年在中國工作、從未與妻子真正展開同居生活,還經常以言語貶低、羞辱妻子與娘家人,雙方多年來形同陌路,也讓妻子最終心冷向法院訴請離婚,並爭取未成年子女親權。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雙方婚姻已出現重大破綻且無法修復,判准離婚,並裁定雙方共同監護未成年兒子,但由母親擔任主要照顧者,父親每月須支付1萬7476元扶養費。全案仍可上訴。
結婚13年長期分居!丈夫赴中國工作、妻獨養兒
根據判決書,新北一名女子麗麗(化名)2012年9月4日與阿全(化名)結婚後,於同年10月生下兒子,然而阿全婚後就長期前往中國工作,麗麗則一直住在娘家,雙方始終沒有真正同居過。麗麗無奈表示,雖然阿全曾承諾未來會買房、把妻兒接過來同住,但多年來始終未兌現承諾,導致夫妻長年分居,而且這段時間丈夫不僅未與她共同撫養孩子,也未提供任何扶養費。
由於阿全長年在中國工作,返台時間不固定,雙方大部分時間都只是透過通訊軟體聯繫,但2人價值觀差異極大,經常發生爭執,麗麗還被阿全嫌棄「能力不足」、「見識淺薄」,甚至經常對其辱罵,還時常批評岳父與大舅子,甚至認為岳父介入婚姻、懷疑岳父想搶走孫子延續香火,最終讓雙方於2017年間開始討論離婚。
雖然並未正式辦理離婚,但麗麗從那之後就已鮮少和阿全聯繫,對方回台也沒再見面,即便丈夫偶爾約兒子外出,也會要求她不要出現,還曾傳訊表示要「保持距離」、「朋友以待」,夫妻關係早已名存實亡。麗麗還指出,她與阿全已於2023年3月7日辦理夫妻分別財產制,自此之後已有逾2年未再見面,婚姻早已名存實亡,因此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並爭取孩子撫養權及扶養費。
丈夫反駁:婚前就說好分居模式
不過,阿全卻全面否認麗麗指控,還強調雙方婚前早有共識,由他在中國工作,妻子則可回娘家居住,多年來他都有努力維繫婚姻,包括多次邀請妻子赴中國同住,甚至表示願意請保母協助照顧母子,也曾承諾會買房和家人同居。
阿全表示,他在2013年至2014年間曾存入300萬元家庭基金供妻子使用,之後也有提供信用卡副卡、贈送勞力士手錶與5萬美元(約157萬元新台幣)的買車基金,甚至協助處理大舅子在中國涉及刑事案件相關事務,自認對妻子及其原生家庭已盡心盡力。
雙方對話曝光 法院認婚姻已無法修復
新北地院審理時,也查閱麗麗與阿全的對話記錄,只見雙方曾因生育問題發生爭執,當妻子表達擔憂時,卻收到阿全回覆、「我才不管這麼多」、「你說2個的」、「我才娶妳的」、「你年紀這麼大,我不收那就沒人收了」、「我現在人生就是要證明我是對的」、「婦人之見」、「多說無意,好自為之」、「我講的都是正確的」等語。
法院認為,阿全長期以強勢、指責態度對待妻子,並將個人想法強加於對方,雙方顯見缺乏有效溝通與正向互動,長期下來已成為妻子的壓力來源。法院指出,麗麗與阿全如今幾乎不再分享生活,除了孩子相關事項外,感情早已疏離,而且阿全長期未積極修復關係,近2年來甚至未再與妻子見面,雙方關係冷漠,婚姻已出現重大破綻且難以回復,最終判准離婚。
至於未成年子女部分,法院調查後發現,孩子自出生後一直由母親照顧,母子互動良好,生活與學習狀況穩定;社工訪視也認為,母親具備良好親職能力、穩定經濟與支持系統,而且也有高度照顧意願,因此建議由母親擔任主要照顧者。不過,法院認為父親仍有維繫親子關係的意願與能力,因此裁定雙方共同負擔親權,而父親每月須支付1萬7476元扶養費,直到孩子成年為止。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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