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 彭振聲「不據實陳述」延押禁見2個月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弊案,聲請延押4人,台北地院繼昨天裁准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今天稍早裁准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延押禁見2個月之後,傍晚也裁定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延押2月並禁見。可抗告。
至於9月5日被收押至今的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法官排定後天(31日)下午2時開延押庭,會不會受颱風影響而改期,也備受矚目,法官最慢須於11月4日前對柯做出裁定。
北院裁定,彭振聲自11月2日起,延長羈押期間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主要理由是,彭振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疑重大,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彭振聲已自承部分事實,且有檢方所提事證可稽,但彭與共犯間的犯意聯絡、行為分擔為何,仍有諸多重要待證事實未明,有待檢察官釐清。
裁定指出,彭振聲目前仍有不據實陳述的情況,共犯間也有互相配合不實陳述的動機及可能,有相當理由認定有勾串之虞,為確保司法權的有效行使,有延長羈押禁見的必要,故裁定續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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