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毒駕衝墜堤亡!家屬硬扯「職災」要業者賠225萬 法官怒打臉
屏東縣里港鄉防汛道路2025年1月間發生一起死亡車禍,賀姓運將駕駛砂石車與另輛砂石車發生擦撞後,失控衝出路邊掉落堤防,賀男經送醫搶救仍傷重不治,事後家屬控訴砂石車業者未替其投保,並向業者提告求償喪葬費及職業災害補償金共計225萬元,不過,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發現賀男不僅屬無照駕駛、嚴重超速,血中更驗出毒品反應,認定事故主因為賀男自身重大違法駕駛行為所致,難認屬勞動基準法規範之職業災害,裁定駁回家屬請求。
檢警調查,事故發生於去年1月,當時賀男駕駛砂石車行經里港鄉防汛道路,與林姓男子駕駛的砂石車發生會車擦撞,賀男車輛隨即失控衝落堤防,事後另名林姓駕駛被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但檢方調查後認定林男無過失,給予不起訴處分。
死者家屬主張,賀男在工作期間發生意外身亡,屬職業災害,且業者未依法投保,應給付喪葬費及40個月平均工資,合計求償225萬元;對此,砂石車業者則堅稱雙方並無僱傭關係存在,拒絕理賠。
屏東地院法官審理時指出,調查結果顯示賀男當時駕駛執照已被吊銷,卻仍無照且嚴重超速駕駛砂石車,血液檢體中驗出可待因(Codeine)及甲基麻黃鹼等毒品反應,已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法院認為,賀男死亡純係其自身重大違法違規駕駛行為所造成,與勞基法所稱之「職業災害」要件不符,因此家屬求償實屬無據,依法判決駁回,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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