挹注花蓮光復重建追加250億預算 政院通過災後特別條例修正草案
行政院會今天(9日)通過由工程會擬具的「丹娜絲颱風及728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修正草案,追加250億預算、挹注受馬太鞍堰塞湖溢流重創的花蓮光復鄉重建,將送立院進行審議。閣揆卓榮泰會中感謝工程會、農業部、經濟部、內政部及環境部,能在短時間內快速盤點資源與需求,提出具體修正草案。
先前在國會完成三讀的「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預算規模600億,鑑於這次在花蓮光復的災情十分慘重,院會通過修正原特別條例的第4條、第5條及第10條,追加匡列250億,使得特別條例整體規模達到850億元。
工程會報告指出,條例修正聚焦在花蓮縣馬太鞍溪整治及災區復原專項,內容包括堰塞湖調查、災民安置、污水下水道清淤、農田泥沙清運及災後砂土混雜廢棄物分類去化;估計堰塞湖相關復原工作將實施到119年12月31日,其他相關工作則施行到117年12月31日。
卓榮泰強調,本案在送請立院審議後,請相關部會積極和立院朝野黨團溝通協調,期盼能早日完成立法程序,讓重建資源儘速到位,協助地方及民眾重建家園。(張柏仲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