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苗博雅質詢時柯文哲抓頭 律師:顯示不知情 檢方:頭抱著燒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等人涉嫌京華城容積率等案,今日開庭傳喚台北市議員苗博雅作證,苗證稱容積是全體台北市民的公共財,市政府自創容積獎勵,將價值上百億元的容積「大方送」給京華城,形同從公庫拿錢送給財團,都委會的審議決定並非行政處分,最終仍要由市長核定公告,且市長於公告後也是可以撤銷或廢止,即使最終是副市長彭振聲蓋市長的「甲章」用印決行,但效力視同市長決行,市長要為市政成敗負起完全的責任。
苗博雅於2020年6月15日、2021年11月11日,兩度就京華城案質詢柯文哲,合議庭上午先勘驗這2段質詢影片,並以法院聽打製作的筆錄為準,柯文哲的律師團也有製作逐字稿,但以括號加註許多柯、苗及市府官員的動作、表情,例如柯文哲伸手抓頭之類。
柯的律師鄭深元說,這是比照檢方偵訊柯文哲時製作筆錄的方式,檢察官認為動作與括號表意與事實不盡相符,例如柯抓頭,律師註記為「不知情」的表情,但檢方認為也可以是「感到困擾、頭抱著燒(台語)」之意,律師的描述流於主觀;審判長表示,辯方若要註記表情及動作,請擷圖並註明時間點,以便比對判斷。
勘驗完成後,苗博雅於面對檢方詰問時答稱,第1次質詢時,聚焦於都委會會議紀錄為何遮蔽發言委員的姓名,她認為「公開透明」是柯文哲競選市長時的重要政見,相關會議紀錄應公開透明。
苗說,2021年11月的第2次質詢京華城案,則是因為看到都委會以韌性、宜居、智慧城市等名目,給予京華城容積獎勵,這與她所知的容獎規範不同,缺乏法律依據,京華城案不符都更、危老條件,市府卻自創容獎,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就把市民的公共財轉移給財團,「就像年輕人去申請老人年金,市政府仍核發一樣」,她知道市府的決定後「非常驚訝」,市民也不能接受,因此提出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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