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牡蠣混充布袋鮮蚵!出貨新竹賣場 4個月賣逾萬包
〔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新竹地檢署民生專組偵辦一起重大食安案件,查獲嘉義縣王姓牡蠣盤商涉嫌以越南進口牡蠣混充台灣牡蠣,於新竹大賣場上架銷售,4個月共計出貨1萬2216包、獲利51萬餘元;全案經檢方偵查終結,認定王姓盤商犯罪嫌疑重大,已依《刑法》詐欺取財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販賣假冒食品等罪嫌,向新竹地方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官調查,王姓盤商明知我國牡蠣於冬季產量減少,且體積較為瘦小,台灣牡蠣市場價格高於越南牡蠣,竟自2025年7月起至同年10月間,向其上游訂購進口越南牡蠣後,在嘉義縣布袋鎮將之以不詳比例摻入台灣牡蠣後,以印有「布袋鮮蚵」包裝分裝,並以每包新臺幣40元左右價格,陸續出貨給不知情的公司,再出貨到新竹市某大賣場分銷處之後,流入賣場通路,以每包72元上架販售給消費者。
檢方指出,王男共出貨1萬2216包牡蠣,不法獲利約51萬6950元。案件源於食品藥物管理署稽查人員在賣場購得標示產地為台灣的牡蠣送驗,經農業部水產試驗所鑑定,確認送驗樣品並非台灣產,而屬境外牡蠣。民生專組王遠志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竹調查站後續調閱交易及出貨資料,進一步查獲相關不法情事。
新竹地檢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原料來源查核與產地溯源管理,確保產品標示與實際來源相符,不得以進口食品混充台灣產品牟利。檢方也表示,將持續結合相關機關,嚴查食品攙偽、產地造假及標示不實等違法行為,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及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