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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懶2次代價!資通電軍中尉沒點槍「盲簽」自家人檢舉…丟職還被判刑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02月27日09:31 • 發布於 02月27日09:32

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資通電軍指揮部一名程姓中尉副隊長「偷懶」沒清點槍枝數量,又填入虛假的清點時間與槍彈數量遭判刑。(示意圖/國防部提供)

國軍紀律再出包!資通電軍指揮部一名程姓中尉副隊長,在負責營區械彈清點期間,竟為了圖方便,連續兩晚連軍械室大門都沒踏進去,就直接在紀錄簿上「盲簽」虛報數量,營造出槍彈入庫的假象。桃園地院審理後,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程男1年2月徒刑,並要求他向公庫支付18萬元,代價慘痛。

判決書指出,這名程姓男子案發時擔任資通電軍第一大隊的資通支援作業隊中尉副隊長。2024年4月初,他輪值桃園龍游營區的械彈清點幹部,根據國軍相關管理規定,執行清點時必須會同後勤士及安全士官親自到場,確認武器數量無誤後才能簽署紀錄簿存查。

沒想到,程男在4月8日晚間10時許,根本沒有進入軍械室,就逕自在紀錄簿上的「清點人」欄位簽名,還憑空填入虛假的清點時間與槍彈數量;隔天晚間8時許,他故技重施,再度於紀錄簿上「自導自演」完成清點。

這起案件因內部舉發曝光,經桃園憲兵隊調查,傳喚多名軍械士出庭作證。面對鐵證如山的清點紀錄簿與同袍證詞,程男在審理中坦承不諱。法官認為,被告身為中尉副隊長,肩負軍械入庫清點重任,卻視軍紀如無物,行為確實不可取。

合議庭審酌,程男犯後態度尚稱良好,且目前已離開部隊轉往工廠上班,家庭經濟狀況普通。考量他並無前科,為了給予自新機會,法官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2月,緩刑4年,但條件是必須在判決確定後一年半內,向公庫支付新台幣18萬元處分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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