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塑膠袋亂丟最高噴6000元!環保局曝「3招」分辨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01月30日08:07 • 發布於 01月30日08:06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日常生活中累積的大量塑膠袋,該如何正確分類?台中環保局指出,「單一材質、乾淨、透光」是塑膠袋回收的三大標準;不符上述條件者,應視為一般垃圾處理。並強調,若民眾未落實正確分類,將可依法裁處最高 6000 元罰鍰,呼籲民眾處理廢棄袋時務必精準分類。

環保局指出,透光、乾淨且沒有混合其他材質的塑膠袋「可以」回收。(示意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哪些塑膠袋「可以」回收?

台中市環保局曾在臉書發文分享垃圾袋該怎麼丟,民眾在丟棄前需確認塑膠袋是否符合以下三大特徵:

  • 單一材質: 未與其他材質(如金屬、紙張)複合加工。

  • 透光性: 袋身具備透光特點。

  • 乾淨無虞: 未沾染油漬、食物殘渣或藥劑。

常見回收範例: 一般使用的塑膠袋、賣場購物袋,甚至是常見的「水果網袋」,皆屬於可回收範疇。回收步驟: 建議將塑膠袋「鋪平打結」後收集成大袋,再交付清潔隊回收車或民間清除機構。

常見的洋芋片、餅乾袋子「不可回收」。(示意圖/翻攝畫面)

哪些塑膠袋「不可以」回收?

若符合下列情況,請直接將其歸類為「一般垃圾」,進入焚化爐轉化為能源發電:

  • 複合材質: 經過特殊處理的包裝袋,如抗靜電電袋或補充包。

  • 多層夾層: 內層含有鋁箔(如洋芋片、餅乾袋)、紙類、PLA,或由多種不同塑膠材質構成的密封袋。

  • 無法清理之髒污: 若袋內殘留異物或污漬難以洗淨,亦不可回收。

台中市環保局強調,正確的分類能讓資源真正被利用,民眾在丟棄塑膠袋前「多看一眼、多想一下」,區分出乾淨單一材質與複合材質包裝,就能輕鬆為環境盡一份心力。另外,民眾若亂丟塑膠袋或未依規定分類回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者,可處新台幣 1200元以上至 6000元以下 罰鍰;若垃圾袋內含有大量塑膠袋或資源回收物而未分類,且未使用透明、半透明袋子裝載,皆屬開罰對象。

《👉加入民視新聞Line好友,重點新聞不漏接👈》

查看原始文章

生活話題:新制懶人包

多項攸關民生經濟、勞工權益...等新制上路

生活圖解懶人包

圖解旅遊
日本入境將設電子審查 未通過會遭拒絕登機

LINE TODAY

圖解健康
蚊子最愛這4味 集越多越容易被叮

LINE TODAY

圖解癌王
胰臟癌隱深難察覺 錯失治療良機悄奪命

LINE TODAY

圖解生活
穿上班/穿運動/也要懂照顧 運動鞋清潔指南

LINE TODAY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