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宣判》司法史首例!全家大小都可看 京華城辯論最遲3/31上線
〔記者翁靖祐/台北報導〕去(2025)年6月,立法院修正《法院組織法》,規定社會矚目案件得視情形將言詞辯論公開播送,柯文哲也向合議庭聲請言詞辯論、宣判直播。合議庭審酌後,准許公開播送。事後柯文哲不滿無法直播,提出抗告但遭到高院駁回。根據司法院「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辦法」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的論告、言詞辯論及宣判內容將於裁判宣示或公告後5日內播出,預計最遲將於下週二(3/31)上線。
立法院去年6月修正《法院組織法》,規定地方法院審理社會矚目或是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案件時,得審酌依照各種情形將言詞辯論、宣判內容公開播送,並於10月訂出「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辦法」,說明公開播送將採取單一鏡頭、定向定焦方式拍攝,並且於裁判宣示或公告後5日內播出。
去年北院審理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期間,柯文哲向合議庭聲請就本案言詞辯論、宣判進行直播,合議庭審酌後,認為本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且社會矚目,公開播送不妨害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善良風俗,也不會對參與程序者及他人生命、身體、隱私等造成危害,准許聲請公開播送,並以完整播送為原則。
不過,柯文哲最在意的直播部分,因為違背修法後的立法意旨,因此被合議庭認為不具效力。對此,柯文哲的辯護律師認為司法院訂定的播送辦法已違背修正後的《法院組織法》的立法意旨,故提出抗告。不過,高院審理後,認為司法院訂定的播送辦法並未逾越《法院組織法》,故駁回柯文哲的抗告請求。
事後,柯文哲對此甚是不滿,甚至於去年12月11日北院針對此案展開言詞辯論期間,狠酸本來今天可以利用法庭直播,向社會大眾公開說明,結果變成事後的紀錄片,並拋問合議庭及檢察官「結果你們到底在怕什麼?有什麼不敢讓大家知道的?」,似乎完全不把高院的裁定理由放入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