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飆國罵辱賴清德!林國成判拘20天 辯「屏東人習慣」被打臉

鏡報

更新於 05月05日07:43 • 發布於 05月05日07:42 • 鏡報 李依璇
林國成遭判拘役20日。資料照

台灣民眾黨前立委林國成,去年在「反罷免」造勢活動中,公開以「X你娘」等穢語辱罵總統賴清德,被控公然侮辱罪。林國成開庭時雖承認是「不良示範」並已道歉,卻堅稱那是屏東人的口頭禪、且是針對救災政策而非人格,自認無罪。台北地院審理後不採信,今(5日)判處林國成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國成去年7月20日參加民眾黨活動時,於台上情緒激動,當眾對總統賴清德噴出三字經,遭檢方提起公訴。林國成在庭上辯稱,案發前他去台南災區視察,不滿賴總統回應災民的態度,加上造勢現場氣氛熱烈,有人先帶頭叫罵,他才一時失控跟進。

林國成表示,自己是屏東人,從小聽國罵長大,才會在情緒渲染下脫口而出,且他發現失言後,立刻改口為「幹~領帶」,強調自己過去也曾肯定賴清德的表現,甚至參加過國宴,並無個人惡意。

林國成的辯護律師則援引113年憲判字第3號判決,主張公然侮辱罪應限縮適用,認為林國成是針對公共事務發言,應受言論自由高度保障。律師更舉例,過去有民眾罵立委黃捷「幹X老母」獲判無罪,主張國家領導人應有接受批評的雅量,「不該動輒以司法叫人民閉嘴」。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承審法官為呂政燁,過去曾遭部分媒體貼上標籤,林國成坦言,起初看到法官名字「覺得怪怪的」,但實際開庭後,認為法官審理過程相當公允。

法官呂政燁在審理期間曾詢問林是否認罪以換取輕判,林國成雖承認發言不當並曾發文道歉,但仍堅持不認罪。台北地院今日審結,認定林國成身為公眾人物,言行應受公眾監督,其言詞已逾越言論自由範疇,審酌後判處拘役20天。

加入《鏡報》官方帳號,精彩新聞不漏接

更多鏡報報導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男大生對撞救護車慘死⋯遭指酒駕!驗「眼球液」還清白 判決大逆轉

三立新聞網
02

國1北上桃園段連環撞!大貨車側翻壓爛小客車 駕駛一度受困

民視新聞網
03

國道死亡車禍!撞護欄翻肚…27歲男「甩出來掉地上」不治

三立新聞網
04

正妹下屬太辣...已婚色主管偷看手機「翻出一絲不掛私密片」 檔案太大卡關下場慘了

鏡週刊
05

父猝逝打擊!休學大專生瘋買4車欠20萬 退休慈母復出替兒繳清

太報
06

毒沙拉油風暴擴大!福壽吞421公噸問題油慘賠9千萬 將向母公司提告

上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