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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案宣判】幾家歡樂幾家愁!「認罪2人組」獲緩刑 彭振聲脫身、邵琇珮「恐丟官」

太報

更新於 03月26日14:28 • 發布於 03月26日14:28 • 白廷奕、謝亞庭、侯柏青
(左起)時任北市府都發局總工程司邵琇珮、副市長彭振聲都在偵查中認罪,獲判緩刑。太報資料照

台北地院審結京華城案,全案最關鍵的「認罪組」成員也被判刑,時任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時任台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分別被依圖利罪判2年、1年3月,均褫奪公權1年及緩刑3年。不過,「認罪組」卻幾家歡樂幾家愁,已退休的彭振聲有機會脫身,現任北市府都委會參議的邵琇珮卻面臨職涯保衛戰,因為,若被判褫奪公權確定,恐將丟掉她最想保住的「公務員」身分。

合議庭認定,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明知京華城不符都市更新條件,卻動用市長權力裁示將京華城公司的陳情函提送都委會研議,開啟本案違法圖利大門,彭振聲及邵琇珮也選擇「依附上意」。2020年5月,彭振聲主持都委會第765次會議,幕僚小組和委員都指出研議案「有疑慮」,但邵琇珮仍在專案小組會議上,建議京華城公司人員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提出不合法令的容積獎勵申請。

合議庭認為,彭振聲、邵琇珮明知北市府在2020年7月間,已在京華城的行政訴訟案取得勝訴,也知道都發局舉辦的專家諮詢會議中,已經有委員質疑「本案非都市更新地區,但引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爭取容積獎勵,故本案容積獎勵項目有適法性之疑慮…。」加上相關會議上,也都有委員質疑本案程序違法、違背法令,但彭、邵2人,卻依然核章將京華城案送公告公展,等於圖利京華城。

柯文哲因收賄、圖利京華城、侵占政治獻金、背信等4罪,一審遭重判17年。李政龍攝

本案在北檢偵查階段,彭振聲、邵琇珮雙雙認罪,檢方向法院建請輕判或緩刑,兩人瞬間成為佐證柯文哲圖利的最強證人。

不過,彭振聲的供詞瞬息萬變。他在偵查中喊出「送研議不違法」,與律師討論決定「認罪」,但是,他在法院作證時改口說,自己在主持會議時「不認為有違法」,還說「檢察官說這樣是圖利,我就認罪」,但他「不知道承認了什麼」,形同推翻自己的說法。在外界霧裡看花的同時,彭振聲卻又信誓旦旦的說,他會維持「認罪」的主張。

至於邵琇珮在法院也有另一套說詞。她在偵查階段曾供稱,「最大壓力是京華城要推動本案,要爭取樓地板面積」,成為檢方強而有力的證據,但她在法院審理時,卻改口「沒壓力」,還稱自己認為「本案應該沒有適法性問題」,自稱在偵訊時用字「不太精準」。一度被認為將丟失「減刑」機會。

不過,北院一審判決,兩個「認罪組」成員彭振聲、邵琇珮,都因為在偵查中自白,且沒有犯罪所得,因而獲得減刑寬典。

不僅如此,彭振聲方面,合議庭審酌《刑法》第57條各量刑事項後,認為就算判他圖利罪法定最低刑度(5年徒刑)仍然過重,認定他犯罪情狀「顯可憫恕」,依《刑法》第59條規定再度減刑,輕判2年,並宣告緩刑3年、褫奪公權1年;邵琇珮部分,合議庭則認為,她在偵查中供出與案情有重要關係的事項,加上檢察官事先同意依《證人保護法》給予減刑,因此也獲得二度減刑,判1年3月,褫奪公權1年,同樣緩刑3年。

彭振聲在本案偵查期間一度遭收押禁見。資料照。呂志明攝

值得注意的是,檢方前年發動搜索約談時,柯文哲一度獲無保請回,彭振聲則遭羈押禁見,外界當時盛傳彭振聲將替柯文哲「扛責」,彭振聲當時還咕噥困惑稱「為什麼我被押,柯文哲就沒事?」如今一審判決出爐,彭振聲的認罪策略大成功,反而是柯文哲遭重判17年。

但即使是「認罪組」也是幾家歡樂幾家愁。邵琇珮在2022年11月一度調陞北市府都委會執行秘書,全案爆發後,她暫時被調職為都委會參議。去年她到北院作證,曾表示希望保住公務員資格,如今北院雖然判她緩刑,但仍宣告褫奪公權1年,如果就此確定,她有可能丟掉公務員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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