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手機不能玩竟狂丟7汽油彈!屏東男火車站縱火 求刑逾12年
今年二月,屏東林邊火車站發生隨機縱火案,一名蔡姓嫌犯只因為手機不能玩,竟朝車站停車場狂仍7顆汽油彈,甚至跑到附近超商持西瓜刀搶劫,檢察官16號偵結起訴,以4大罪名向法院具體求處重刑超過12年。
根據起訴書內容,蔡姓嫌犯於2月17日服用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隔天因手機遊戲無法操作而心生不滿,當晚便騎乘機車前往林邊火車站犯案。嫌犯朝停車場車輛狂丟汽油彈,現場瞬間陷入一片混亂,尖叫聲四起,公園裡的家長紛紛帶著小朋友逃命。然而嫌犯並未就此罷手,隨即持西瓜刀砸毀超商並搶劫6000多元。
檢察官偵結後,以4大罪項向法院求處重刑。從輕到重分別為:砸毀兩部車各處4個月、毒駕8個月、在林邊火車站縱火3年6個月,最重的則是持刀強盜超商8年,合計具體求刑超過12年。
這起誇張的隨機縱火案讓附近店家嚇壞了。有店家表示,這種判決算是剛好,吸毒的人應該判重一點,因為他出來還是會吸毒,還是會傷害家人、鄰居和無辜的人,根本就是不定時炸彈,連他的家人都不敢跟他住,全都搬走了。另一名店家則認為,嫌犯的行為太誇張,真的太誇張了,他的行為必須改過來。
也有店家對量刑表達不同看法,認為如果嫌犯沒有真的傷害到別人,可以再輕一點,但如果有傷害到人就另當別論,畢竟他就是失控跑出來傷害別人。蔡姓嫌犯完全不把其他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眼裡,只顧著自己的一時情緒便犯下重大社會案件,雖然沒有造成任何人傷亡,但已形同不定時炸彈,後續仍得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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