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到底有多少醫美診所裝設隱藏攝影機?
人走進診所,是去看病。不是去被拍。更不是去成為一段可能被下載、轉傳、販售的影像。
醫美診所針孔偷拍風波延燒,名字一間一間出來。愛爾麗、光澤、聖宜、研醫明,每爆出一家,社會就震驚一次。但震驚不該這麼廉價。若每一次都只是震驚,表示制度早已習慣失守。
這不是一支針孔攝影機的問題。這是一整套管理失靈的問題。
診所說,裝攝影機是為了防止醫療糾紛。這話聽來合理。也很方便。所有越界的事,只要披上「保護醫病雙方」的外衣,好像就變得可以忍受。但病人不是證物。身體不是公共財。更衣、治療、麻醉、手術、除毛、抽脂、私密處處置,這些畫面,不是診所可以拿來備份安心的材料。
更可怕的是,很多人甚至不知道自己被拍了。
醫療的第一件事,應是信任。病人脫下衣服,是因為相信醫師。病人露出傷口,是因為相信專業。病人讓陌生人接近身體,是因為相信這個空間有界線。現在,這條界線破了,破口很小,像針孔一樣小,但足以讓人的尊嚴流出去。
衛福部不能再只說查明,也不能只說研議。這些字聽了很多年,字很穩,責任很輕。事情發生後,地方衛生局去查,檢警去查,業者道歉,主管機關震怒,然後等下一次爆料。這不叫治理,這叫等火。
真正要問的是,全國到底有多少醫美診所裝設隱藏攝影機?多少裝在診間?多少裝在治療室?多少裝在更衣區?除了醫美,婦產科、泌尿科、皮膚科、健檢中心,有沒有一樣的狀況?這是少數違法,還是業界默許的常態?如果政府答不出來,就表示政府其實沒有管理。
裸奔的醫療隱私
台灣不是沒有規範,只是規範太薄,薄到像一張紙。衛福部有所謂「醫療機構醫療隱私維護規範」,說診療過程如需錄音錄影,應先徵得同意,話沒有錯,但問題是,它太簡單。診療過程包括什麼?更衣算不算?術前標記算不算?麻醉前後算不算?私密部位治療算不算?同意要怎麼取得?能不能拒絕?拒絕後會不會被差別對待?影像保存多久?誰能看?能不能上雲端?能不能由總部調閱?能不能給外包廠商維護?
規範沒有說清楚,沒有說清楚,就等於把答案交給業者。
同意書也不是萬靈丹。病人簽名,不等於診所得到無限授權;同意拍攝,不等於同意永久保存;同意作為病歷,不等於同意作為行銷;同意醫師查看,不等於同意行政人員、集團主管、資訊廠商都能登入。這些道理很簡單。但在醫美產業裡,簡單的道理常常輸給方便。
南韓整形外科診所曾發生監視器遭駭事件,患者更衣、檢查、治療畫面外流到非法網站,這不是遠方的故事,這是預告。當攝影機連網,當影像上雲,當遠端登入沒有控管,當密碼共用,當離職員工帳號沒有刪除,當外包廠商可以進出系統,外流就不是偶然,而是早晚。
所以,這次不能只查誰裝針孔,還要查誰准許這個空間失控。
醫療機構應建立攝錄影設備登錄制度。每一支鏡頭都要登記,位置、角度、用途、是否收音、是否連網、保存期限、存取人員、委外廠商,都要清楚。高度私密空間原則上不得攝影。若有例外,必須單獨告知,單獨同意,可以拒絕,並且不得影響服務。
影像也要有生命,不能永生,保存多久,就寫多久,期限到了,就刪除;誰看過,要留紀錄;誰下載,要留紀錄;誰匯出,要留紀錄。沒有紀錄,就是違規。資料外流,就是管理者責任,不能一句「員工個人行為」就結案,診所負責人收錢經營,就要負責;集團用品牌招生意,就要負責;外包廠商接系統維護,也要負責。
罰則也要有痛感,罰幾萬元,對大型醫美集團只是營業成本。真正有效的處罰,應包括公布機構名稱、負責人、違規態樣;情節重大者停業、撤照;資料外流者,按受害人數與營業額加重處罰。否則法律只是門口的告示牌,看得到,沒有人怕。
政府也應建立專案清查,不是等媒體爆料一家查一家,不是等被害人哭出來才處理。衛福部應會同地方衛生局、檢警、資安單位,針對醫美及高風險科別全面盤點,查設備,查雲端,查登入紀錄,查備份硬碟,查刪除紀錄,查影像是否曾外傳,該追的,就追到底。
針孔很小,它拍下的,不只是病人的身體,它也拍下主管機關的怠慢,產業的貪婪,和一套把隱私當成附屬品的制度。
病人進診所,不該先學會防偷拍;醫療場所,不該讓人比旅館還不安。如果政府連一支鏡頭都管不好,就不要再談什麼智慧醫療。再漂亮的數位轉型,都遮不住那個小小的洞。
※作者為管理學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