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陸女冒用妹身分嫁台男…疫情揭真相 法院判決:結婚、離婚全無效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16小時前 • 發布於 21小時前

台灣男子在中國偶遇羅女陷入熱戀步入婚姻,女方卻冒用胞妹身分及照片辦理結婚登記,後因疫情無法來台依親,女子坦承身分後又以妹妹名義辦離婚。男為釐清戶籍上的婚姻紀錄,向桃園地院提告,確認他與羅妹的婚姻及離婚均無效,法官審理後判准。

判決指出,桃園男子與羅女於2006年7月4日在中國貴州省貴陽市辦理結婚登記,隔年2月14日,男子返台後完成結婚登記,在不知情的狀況下,以羅妹的名義替愛妻申請來台依親手續,根據登記資料,男子名義上的配偶是羅妹,但實際與他交往、結婚的卻是羅女。

兩人結婚多年直到2022年全球爆發新冠肺炎疫情,女方因來台行程受阻而心虛,才向男子坦承自己本名為「羅吉燕」,當年拿來登記結婚的名字其實是她的親妹妹。男子得知真相後非常憤怒並要求離婚,羅女於2024年3月25日來台,並以羅妹的的名義前往桃園的戶政事務所辦理兩願協議離婚登記。

同時羅妹也因其姊冒名登記,讓她在台灣有婚姻一事,影響她在大陸的個人權益與戶籍事務,羅妹於2025年8月22日主動向貴陽市人民檢察院申請撤銷與台男的結婚登記,經大陸地區貴陽市人民檢察院於同年9月24日向貴陽市民政局出具「檢察建議書」,貴陽市民政局正式撤銷當年羅女與台男的結婚登記。

儘管中國方面已撤銷結婚登記,男子在台灣的戶籍仍留有相關紀錄,因此向桃園地方法院提起確認與羅妹於2006年7月4日結婚、2007年2月14日登記的婚姻無效,以及2024年3月25日兩願離婚登記的協議離婚無效訴訟,要求法院釐清他與羅妹之間的法律關係,以便後續處理不實的戶籍記載。

桃園地院審理時,羅妹經合法通知未到庭,也未提出書狀答辯。法官檢視男子提出的戶籍謄本、海峽交流基金會證明、公證書,以及貴陽市民政局撤銷婚姻登記的決定書等資料,認為相關證據與男子的主張相符,足以採信。

法官指出,依2006年結婚時適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結婚必須出於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且須具有相互履行婚姻義務、共同生活的實質意思。本案男子實際與羅女交往並決定結婚,羅女卻冒用羅妹的身分及照片辦理登記,男子與羅妹之間並無實質結婚真意,因此這段婚姻自始無效。

至於2024年羅女所辦的離婚登記,法院認為,依我國民法第1049條,兩願離婚的前提是雙方存在有效婚姻關係。既然男子與羅妹之間的婚姻自始無效,法律上便沒有可供解除的有效婚姻,即使辦妥協議離婚及登記,也不會因此產生離婚效力。

法院審酌,雙方當年結婚時根本欠缺實質的結婚真意,因此當年的婚姻自始無效;既然兩造之間原本並無有效的婚姻關係,後續的協議離婚自然也失所附麗,因此判決婚姻與離婚「雙雙無效」,訴訟費用由羅妹負擔。

秒讀即時話題不費力 點我加入聯合新聞網好友

台男與陸女熱戀結婚,女方卻冒用胞妹身分登記,坦承真相後又以妹妹名義辦離婚。桃園地院認定雙方自始無結婚真意,判決與羅妹妹的婚姻及離婚均無效。記者陳恩惠/攝影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19歲男載未成年女友騎機車自撞路燈雙亡 遺體報驗雙方家長哭斷腸

三立新聞網
02

遊艇成走私毒品工具!調查局直搗密艙 起獲市價45億k他命

壹蘋新聞網
03

新娘獲賠92萬!150親友齊見證婚禮 新郎婚後失蹤還偷吃生子

三立新聞網
04

新聞傳真/外遇飛官產女、侵門踏戶逼宮 美魔女區長小三黑歷史曝光

鏡週刊
05

月入10.5萬長者免繳健保費 恐釀世代不公爭議

台視
06

心臟科名醫朱志生閃貓摔車亡!門診滿檔卻等嘸人 高醫回應了

TVBS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