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職場心理健康為人權 應提國家級政策
近年國內心理健康議題逐漸受到重視,中華心理衛生協會今天(17日)邀產官學代表舉辦圓桌會議,強調職場心理健康對個人、家庭、企業、社區與社會都有好處,應成為政府未來推動「全民心理健康韌性計畫」最重要的一環;專家則強調,職場心理健康為人權,政府應提出國家級預防政策與措施。
全球心理健康狀況持續惡化,世界衛生組織(WHO)指出,2019年全球每8人就有1人患有精神疾病,亦即9.7億人患有精神疾病,其中以焦慮症及憂鬱症最為常見,而2020年新冠疫情流行更導致罹患焦慮症及憂鬱症的人數大幅增加,在1年內分別增加26%與28%。世界衛生組織(WHO)與世界心理衛生聯盟(WFMH)在今年「世界心理健康日」共同倡議應優先考慮職場心理健康。
中華心理衛生協會17日舉辦圓桌會議,邀集產、官、學界共同探討職場心理健康的重要性與推動作法。台北醫學大學公共衛生學系教授陳叡瑜表示,根據「亞洲心理健康指數」得分,台灣得分低於中位數,在12個國家中排名第六名高壓國。根據調查,台灣職場壓力逐年增加,早期女性的壓力較小,但現在女性的工作壓力大於男性;而近年台灣工時雖逐年降低,但疫後工時不降反升,四分之一受僱者曾在下班後接到交辦業務,70%選擇立即處理,國外保障員工的「離線權」值得討論與規範。
陳叡瑜認為,政府應將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健康促進是初段疾病預防中成本最低、效益最高的做法,推動職場健康平均有2.2倍的投資報酬率,她建議應跨部門整合,規劃持續性、全面性的職場身心健康促進計畫,並倡議企業責任與好處。她說:『(原音)還有在永續架構下,我們要倡議企業對員工身心健康、社會責任跟健康生產力對企業永續發展的重要性,我想這個部分是重要的。那企業的部分,其實僱主是…,不管員工的身心健康,不管是個人行為或他工作條件,其實他都有關的。』
台大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副教授李柏翰指出,確保並提升職場心理衛生不僅是為了保障健康有韌性的勞動力,更是為了實現國家的人權義務,政府應將職場心理健康視為人權義務的一部分,企業主應在「工商企業與人權」的框架下提出相關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