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貸款緊縮時代 買方必備救命兩大知識

住展

更新於 2024年10月01日16:28 • 發布於 2024年10月15日03:00

文/林明忠 圖片/FREEPIK

今年(2024)以來房市買氣火熱,銀行貸款水位急遽升高。從七月中開始,市場陸續傳出銀行貸款審核期拉長,甚至拒絕貸款的狀況。

貸款成數之多寡,對於買方來說至關重要,以目前市場標準來說,因為過去寬鬆的貸款政策,通常買方的自備款大多只有總價2成或2成5,因高房價,買方通常手邊現金餘裕有限。因此,如果銀行無法貸到理想的成數,往往嚴重影響買方的財務規劃與負擔,甚至造成不少買方因為資金調配問題,而發生不得不「違約不買」的狀況。

綜合筆者近年處理買方貸款違約條款的實務經驗,談談在貸款緊縮時代,買方必備的救命兩大知識與常見迷思。

一、別相信仲介的貸款成數口頭保證

許多買方因為銀行貸款成數不如預期,無法履約而遭賣方解約、請求違約金時,常會跟我說:當初買房時,雖然合約沒有約定若貸款無法到特定成數,就無條件解除契約的狀況,但自己委託的仲介,信誓旦旦地保證一定可以貸款到8成、甚至8成5,因為相信仲介的保證才會願意購買,但現在銀行無法貸款,仲介竟然神隱不見面,但他們真的不能因為仲介的保證而跟賣方解約嗎?

實際上不行。因為仲介跟賣方是不同法律主體,仲介的保證不同於賣方的保證,除非仲介剛好也是賣方仲介委託的同一業務員,否則一般個案上很難令賣方要承受買方仲介對買方的「貸款保證」。

因此,如果因為相信仲介的口頭保證貸款成數而簽約,未來如果因貸款成數不如預期,而無法履約的話,至多是買方另外依據委任的法律關係,另向仲介求償的問題,但買方無法拿仲介的保證來對抗賣方或要求賣方解約。

況且,縱使買方跟仲介求償,買方亦要證明仲介於買屋時確有「保證能貸款」的狀況。實務上許多仲介臨訟常會否認對買方有此保證,且其實在不少案例中,仲介只是單純說明過去的成交戶數、價格大約可以貸款多少,但並未保證貸款成數。

所謂「保證貸款」常是消費者自行「腦補」的結果,因此,買方要轉向對自己的仲介求償,有時候並不容易。因此,如果買方有貸款成數的需求,請不要理會仲介的口頭保證,買方一定要要求在雙方的合約寫上貸款成數不足的解約條款,才能保障自己權益。

二、 貸款不足、無條件解約的條款玄機

首先是「避免約定買方可歸責條款」。坊間常見的貸款不足,即可無條件解約條款常這樣約定:「若因非可歸責予買方之因素,而致使買方向金融機構貸款成數不足總價款之80%時,雙方同意無條件解除契約。」

然而實務上,貸款是否能夠核准,除了政府政策變動、銀行內部的貸款限制外,亦考量申請人(買方)的收入、信用與擔保財力、負債比等條件,從而,除非貸款成數不足的結果,是政府統一的限貸法令造成,否則很難說完全未與「買方個人因素」有關。

因此,過往常發生,買方因為貸款未達成數,而欲引用上開條文無條件解約時,賣方即爭執貸款未達約定成數,亦有可歸責予買方之因素,而不同意無條件解約的狀況。因此,買方若要約定貸款成數不足的解約條款,一定要避免以「買方不可歸責」為要件去作約定,以免未來與賣方發生爭執。

其次是「明確約定買方貸款詢問的家數以及銀行名稱」。因為台灣金融機構眾多,且各家給予的貸款條件並不相同,因此實務上也常發生,買方究竟要詢問多少家金融機構被拒絕後,才算是符合無條件解約條款中所謂「買方向金融機構貸款成數不足總價款之80%時」的狀況?

因此,在貸款成數不足、即可無條件解除契約的約定中,若未約定買方應詢問貸款銀行的家數,甚至銀行名稱,則若雙方對於上開問題認知不同時,坊間常見的解約條款,就容易產生爭議。

總結來說,在貸款成數對於買方越來越重要的高房價時代,若貸款成數不足卻不能解約,確實可能對買方造成嚴重的財務影響,買方不能僅依賴仲介的口頭保障,而即使將解約條款白紙黑字,目前坊間慣用的例稿條款,常忽略上述二大關鍵因素,而陷入不必要的麻煩和經濟損失,不可不慎。

《住展雜誌》創立於1985年,是全台第一家房產媒體
擁有最豐富且即時的預售屋、新成屋資訊
以上文章未經授權,禁止擅自轉貼、節錄
官方網站:www.myhousing.com.tw
FB粉絲團:www.facebook.com/myhousingfan

住展雜誌 】授權轉載,原文出處【 貸款緊縮時代 買方必備救命兩大知識

更多宅品味相關文章

01

地產網紅龐氏騙局詐財逾千萬美元 判刑六年警示投資風險

商傳媒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