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個資僅罰20萬 鄭文燦︰研擬提高罰則
〔記者徐子苓/台北報導〕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昨舉行揭牌儀式,行政院副院長暨資安長鄭文燦致詞表示,近期公私部門發生重大個資外洩案,包含租車業者個資外洩事件,根據個資法最高僅可罰二十萬元,研擬修法推動兩大工作,提高罰則,並落實個資保護的獨立監督機制。
鄭文燦說,院長陳建仁上任後交代他落實資安法和個資法,最近發生幾件公私部門重大個資外洩事件,政府會以迅速、有效的處理方案,並且採取事前防護、事後處理。
鄭文燦指出,關於個資外洩處置方式,政院已擬定新的做法,三天內由行政檢查小組會同資安院進行行政檢查,十天內針對個資外洩做成調查報告,事件兩週內做成處分決策。
他提到,個資法對非公務機關違法情事最高罰二十萬元,國發會和數位部評估後認為罰則太輕,將會推動修法,把罰則提高;尤其各界十分重視個資保護,公私部門都應該更重視。
落實個資保護的獨立監督機制
此外,憲法法庭已判決,明年八月前針對個資保護要有獨立監督機制;鄭文燦強調,會在個資法修法裡同步落實,這兩大項工作一定會在最短時間內完成。
鄭文燦表示,過去六年多來,台灣在數位建設的投資遠勝於過去,資安院的成立代表資安國家隊集武林高手之大成;總統已請行政院在資安軟硬體預算、專責人力、所有資料存取和作業SOP,都要建立起新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