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人權組織:中國對酷刑「欲蓋彌彰」 良心犯成主要受害群體

德國之聲

更新於 09月16日11:03 • 發布於 09月16日11:03 • 德正 (法新社、CHRD)

(德國之聲中文網)長期以來,中國司法體系因被告失蹤、異見人士遭打壓,以及通過酷刑逼供而備受批評。

中國人權捍衛者網絡(CHRD)周三(9月16日)發布題為《欲蓋彌彰:中國政府杜絕酷刑的制度性失敗》的研究報告,分析了2016年至2025年間全國209起涉嫌酷刑案件,並訪談了獲釋良心犯、家屬和律師。報告認為,中國警方和監獄管理人員持續廣泛使用酷刑和虐待手段,其中不少與刑訊逼供有關,而有關部門對受害者及其家屬提出的指控基本未展開有效調查。

報告指出,良心犯尤其容易成為酷刑和虐待的對象。

人權捍衛者網絡聯席執行主任蘇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表示,“中國政府持續依賴酷刑,這並非僅僅來自於法律或程序上的漏洞,而是一種政治選擇。”

“當局年復一年漠視法規裡的各項防止酷刑的保障措施,幾乎等於放任全國各地警察、法院和政府官員施行酷刑並逍遙法外。”

刑訊逼供與醫療剝奪仍普遍存在

在接受調查的囚犯中,20%表示曾遭到毆打,另有15%稱自己曾遭受酷刑,目的是迫使他們認罪。

報告稱,最常見的酷刑形式是剝奪在押人員獲得適當醫療的權利。約35%的案例涉及醫療照護不足問題,至少16人在羈押期間因疾病得不到治療而死亡。

因“尋釁滋事罪”被判處四年半有期徒刑的湖北十堰維權人士尹登珍被報告列為相關案例之一。

現年58歲的尹登珍曾是一名蔬菜攤販,長期舉報地方腐敗問題。她的女兒夏貝貝告訴法新社,在湖北等待宣判期間,母親罹患淋巴瘤,體重一度降至35公斤左右,並因此被送院治療。不過,當局後來依據一份體檢結果認定尹登珍“身體健康”,並將她轉往武漢女子監獄服刑。

“我最無法接受的是,即便我母親當時病情危重,隨時可能面臨死亡,當局仍惡意隱瞞她的真實狀況,並聲稱她沒有嚴重疾病,”夏貝貝說。

她還表示,在宣判前幾個月,母親一直十分悲觀。由於無法直接見面,她們只能通過律師傳遞消息。“她認為,當局把她關進監獄,就是為了讓她死在那裡。”

報告批評當局缺乏調查與問責

報告還稱,不少囚犯反映自己曾被睡眠剝奪、斷糧斷水、低溫折磨和電擊,被關進鐵籠,手腕被吊起。

中國人權捍衛者網絡表示,除澳門外,中國所有省級行政區均出現過涉嫌酷刑案件。

中國法律規定,實施酷刑或暴力刑訊逼供可被判處最高三年監禁;如果導致受害者受傷甚至死亡,則可能面臨更嚴厲處罰。盡管中國於1988年批准加入《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但長期以來一直被指責未能落實和執行相關法律法規以根除虐待行為。

報告認為,酷刑得以持續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在於相關指控鮮少得到調查和追責。

報告寫道:“酷刑之所以持續存在,是因為中國當局通常拒絕調查和起訴良心犯提出的相關指控。在某些情況下,提出申訴反而會招致進一步懲罰。”

在209起案例中,報告僅發現兩起案件曾被法院調查是否存在酷刑,分別涉及人權律師丁家喜和獨立記者黃雪琴,但法院最終均表示未發現相關證據。

對於法新社的置評請求,中國政府暫未作出回應。

長期以來,北京一直否認聯合國、人權組織和個人提出的有關中國存在酷刑問題的指控。不過在2025年,中國最高檢察院曾罕見承認,中國司法系統確實存在酷刑和非法拘禁現象,並承諾嚴厲打擊執法人員的違法行為。

盡管如此,中國人權捍衛者組織在報告中總結稱,北京日益強硬地駁斥有關酷刑的指控,並阻撓國際社會追究責任的努力,“這種做法削弱了國內法律體系,也使酷刑現象得以持續存在。”

DW中文有Instagram!歡迎搜尋dw.chinese,看更多深入淺出的圖文與影音報道。

© 2026年德國之聲版權聲明:本文所有內容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如無德國之聲特別授權,不得擅自使用。任何不當行為都將導致追償,並受到刑事追究。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際相關文章

01

習近平要求川普「反對台灣獨立」 再提「修昔底德陷阱」

anue鉅亨網
02

美女律師露臂出庭被法官當眾酸「衣著不當」 女性同業也開罵!她一句話反擊

壹蘋新聞網
03

砸6千萬買下「大樓停車場全部車位」 她數年後甜甜價拋售!竟遭住戶提告:應該賣我原價

鏡報
04

「川習會」國宴 黃仁勳等科技金融大咖亮相

NOWNEWS今日新聞
05

川習會交鋒 習近平盼美國慎重處理台灣問題

NOWNEWS今日新聞
06

梟龍史上最大訂單! 一口氣買50架「窮國戰機」 「這中立國」考量4大因素….

Newtalk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